玄滩镇

来源:泸县玄滩镇 发布时间:2025-05-21 09:05:35 浏览次数: 【字体:
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公开责任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党建办0830-8892021
其他文件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机关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党政办0830-8892021
规划信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经发办       自规所0830-8892021
统计信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法律
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2.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经发办0830-8892021

财务信息预算决算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预算、决算应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财政所0830-8892021
收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
依据、标准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财政所0830-8892021
政府采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所0830-8892021
重大民生信息乡村振兴政策、措施
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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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各办、所、服务中心0830-8892021
教育信息0830-8892021
医疗卫生0830-8892021
社会保障0830-8892021
促进就业0830-8892021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0830-8892021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情况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0830-8892021
公共卫生0830-8892021
安全生产0830-8892021
食品药品0830-8892021
产品质量0830-8892021
招考录用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款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党政办0830-8892021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次年3月31日前公开党政办0830-8892021
其他公开事项“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
及查处结果
行政法规
其他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经发办0830-8892021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其他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每年4月1日之前   社事社治办     司法所0830-8892021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其他《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党政办0830-8892021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
(动态调整)
行政法规
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
2.
《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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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以及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行政法规
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
《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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