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监督电话 | ||
政策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 泸县医保局 | 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电视、 报刊、广播、实体公告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各起草股室 | 0830- 8189668 | ||
其他文件 | ||||||||||
机关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 泸县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
规划信息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 泸县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
统计信息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法律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 泸县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次年4月底前 | 财务股 | |||
行政处罚 |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 泸县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 稽核股 | ||||
对定点医疗机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
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政处罚 | ||||||||||
对定点医疗机构未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或者没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
对定点医疗机构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
对个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等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行政处罚 | ||||||||||
对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的行政处 罚 | ||||||||||
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拒绝监督检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情况的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障基金资料予以封存 | |||||||||
公共服务 | 事项名称、服务对象、办理渠道、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 泸县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公布 | 参保股、待遇 审核股、医疗救助股等 | |||
法定公开事项 | 财务信息 | 预算决算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法律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 泸县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县人大批复后20个自然日内 | 财务股 | |
收费项目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 依据、标准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 | 泸县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按市财政局统一要求时限公开 | ||||
政府采购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法律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 泸县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在规定时限内 | 各相关科室 | |||
社会保障 | 民生实事推进情况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 泸县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参保股、待遇 审核股、医疗救助股等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泸县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每年1月31日前 | 办公室 | ||||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 及查处结果 | □行政法规 □其他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 泸县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基金管理股 | |||
法治政府建设 | 年度报告 | □其他 |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 泸县医保局 | 政府官网 | 每年4月1日之前 | 办公室 | |||
建议提案 | 办理结果 | □其他 |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泸县医保局 | 政府官网 | 办结后20个工作日内集中公开 | 办公室 | |||
政策解读 |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以及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 | □行政法规 □其他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 泸县医保局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各起草股室 | |||
(2025年6月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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