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泸县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的公示
序号 | 立案 层级 | 违法行为所在县(市、区) | 立案编号 | 行政处罚决 定书编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间(年月日) | 违法类型 | 行政相对人(被处罚对象) | 处罚内容 | 备注 |
1 | 县级 | 泸县 | 泸县自然资案[立](2025)6号 | 泸县自然资案处(2025)6号 | 2025.10.10 | 违法占地 | 泸县兆雅镇古佛村村民委员会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300平方米给泸县兆雅镇古佛村第五村民小组;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其中污水应急调节池体积300立方米,简易厕所建筑面积8.6平方米);3.对非法占用的土地300平方米处每平方米13元的罚款,总计罚款3900.00元。 | |
2 | 县级 | 泸县 | 泸县自然资案[立](2025)7号 | 泸县自然资案处(2025)7号 | 2025.10.10 | 违法占地 | 泸县云锦镇板桥村村民委员会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272平方米给泸县云锦镇板桥村第四村民小组;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其中:污泥和药品堆放棚8.19平方米,污泥浓缩池20.53平方米,硬化地面243.28平方米)。3.对非法占用的一般耕地255平方米,处以30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76500元;对非法占用的农用地(非耕地)17平方米,处以20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3400元;总计罚款79900元。 | |
2 | 县级 | 泸县 | 泸县自然资案[立](2025)8号 | 泸县自然资案处(2025)8号 | 2025.10.10 | 违法占地 | 泸县潮河镇天才村村民委员会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291平方米给泸县潮河镇天才村第七村民小组和第九村民小组;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1470.84平方米(其中办公楼453.49平方米,坝子和道路1017.35平方米);3.对非法占用的土地1291平方米处以13元/平方米的罚款,计1678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