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泸县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
序号 | 立案 层级 | 违法行为所在县(市、区) | 立案编号 | 行政处罚决 定书编号 | 违法类型 | 行政相对人(被处罚对象) | 处罚内容 | 备注 |
1 | 县级 | 泸县 | 泸县自然资案立〔2023〕12号 | 泸县自然资案处〔2023〕12号 | 违法占地 | 泸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3134㎡(折合4.7亩)给泸县兆雅镇古佛村第七村民小组、第十一村民小组、第十四村民小组;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上新建的公路及其他设施2954㎡; 3.限期15日拆除在非法占用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上新建的公路及其他设施180㎡; 4.对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180㎡,处以950元/㎡的罚款,计171000.00元;对非法占用的一般耕地655㎡,处以300元/㎡的罚款,计196500.00元;对非法占用的农用地(非耕地)1712㎡,处以200元/㎡的罚款,计342400.00元;对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587㎡,处以100元/㎡的罚款,计58700.00元,总计罚款7686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捌仟陆佰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