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太伏镇伏龙村农村村民委员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4-03 11:15:52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太伏镇伏龙村农村村民委员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当前状态地方编码公示期限备注
泸县自然资林案处〔2023〕34号太伏镇伏龙村农村村民委员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罚款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王朝刚处罚款119002023.3.31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常11510421008358509M1年


泸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 太伏镇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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