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泸县太伏镇清源家庭农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泸县太伏镇清源家庭农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公示期限 | 备注 |
泸县自然资案林处〔2022〕8号 | 泸县太伏镇清源家庭农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罚款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袁永清 | 罚款3660元 | 2022.5.5 |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正常 | 11510421008358509M | 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