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统计局 关于2020年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
泸县统计局文件
泸县统发〔2020〕21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管力度,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增强教育效果,坚决打击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提高基层单位统计法律意识,县统计局开展了统计执法专项检查。根据《统计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统计违法案件予以通报。
一、泸县嘉明镇卫生院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案
该单位在报送2019年年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2表)》中,漏算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县统计局根据《统计法》有关规定,对该单位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泸县方洞镇卫生院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案
该单位在报送2019年年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2表)》中,漏算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县统计局根据《统计法》有关规定,对该单位给予警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希各统计调查单位认真吸取上述统计违法单位的教训,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自觉履行统计调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