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泸县府复终〔2025〕29号
申请人:叶满林,男,住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
被申请人: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四川省泸县玉蟾大道241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兵,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履行投诉举报处理告知义务的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4月27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申请人:叶满林,男,住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
被申请人: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四川省泸县玉蟾大道241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兵,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履行投诉举报处理告知义务的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4月27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