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泸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2-28 18:00:19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1年,泸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的新要求,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抓手,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始终坚持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的,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执法权力清单化、执法过程透明化、执法监督全程化、法制审核制度化,保障和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履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按照职权法定原则,立足本职,严密工作程序和统一审核标准,全面梳理公安机关权力、职责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形成统一的公安机关岗位权力(职责)清单,不断规范权力运行。

(二)依法全面履行公安职能

1.抓好打击主责主业。严打各类涉毒违法犯罪,全县污水监测毒品指数系全市最低,禁毒摘帽已顺利通过省禁毒委、国家禁毒委检查验收。初步形成党政领导、公安牵总、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反电诈工作格局,委派县、镇、村(社)干部62人常驻云南边境开展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劝投逼返工作,2021年劝投追返数居全省首位。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推进反诈中心实体化运行,快速止付冻结涉案账户109个,涉案资金745余万元,涉诈案件发案同比下降3.1%。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始终重拳打击整治黄赌毒,严厉打击盗抢骗、涉众型经济犯罪、非法捕捞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一是全面推进社会感知源建设。以天网五期建设为龙头,构建天地智慧雪感知源网格体系,全面推进社会视频资源整合。二是健全一村一辅驻村队伍。全县251个行政村全覆盖配备251名驻村辅警,协助派出所开展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协管、夜间巡逻、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护校安全巡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成长为各地党委政府不可或缺的力量。三是健全公调诉”E网通平台。在公调诉对接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公调诉”E网通平台,司法确认申请周期从12.7天缩短为2小时,推动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公安接收、调解接手、律师帮忙、诉讼闭环,有效避免民转刑矛盾升级。四是健全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县局通过周边警力横向比、部门定编定岗定责、内部轮岗交流、事编置换内勤、退二线下基层、新警基层锻炼、专班挂靠所队等举措,将机关警力精简,使基层警力占比达警力编制40%,进一步提升基层实战能力。有序推进主城区警网高度融合的智慧社区警务室、工业核心位置园区警务室的创建,全力维护主城区、工业园区社会治安秩序。

3.强化安全监管职责。一是加强网格化巡逻防控。增加主城区快反点位,细化网格,将主城区划分为4个网格,明确各组负责区域及网络职责,实现以商业中心、人员密集场所、车站广场等重点区域和敏感部位全覆盖目标,确保网格化巡逻与“1.3.5”快反一体化巡防体系落实。二是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以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抓手,着眼长效常治,持续推动完善县道安办实体化运行,建立健全交警派驻”“五统一、五联动、信息互动、交通畅联等四项机制,强化过程督查考核、事故深度调查,推动构建“142”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4年下降,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12.5%,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公共安全监管。组建城区护学中队和各镇(街)35护学岗,深入学校周边开展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在全县14个镇开通农村公交护学专线”40余条,全力护航学生上学、放学安全,全县涉及校园学生交通安全事故下降率达29.31%。强化九小场所、寄递物流等领域及监管场所、涉危涉爆单位的安全监管,严打非法购买、储存、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400余家(次),全县未发生任何重特大火灾事故,监所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4.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执法面广,与人民群众接触紧密的特点,针对群众需求加强普法宣传服务,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110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用入户走访、主题宣传相结合,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宣传模式,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打击黄赌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开展多维度法治宣传,尤其深入开展反电诈宣传,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深入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普法宣传进农村、社区、校园、企业、机关、网络,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全覆盖、全天候普法宣传格局,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注重执法能力提升。制定《泸县公安局所队领导办案制度》《所队领导办案考核实施细则》,坚持所队长带头办案,严格落实一所队一专职(兼职)法制员制度。科学制定年度法制培训计划,以开展一期训、组织一次学、进行一次考三个一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实战大练兵。目前,县局已建强一支拥有40名法制审核监督专业队伍;全局执法民警已全部参训并考评合格。

2.健全规范执法制度。制定《泸县公安局整治执法办案顽瘴痼疾八个一律八个严禁》《泸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八个必须》《泸县公安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逐案登记制度》等制度,对执法办案全环节进行规范。同时,建立片区警种联系、随警作战及一体化办案的执法服务模式,提高办案质效。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强化网上执法办案,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依托警综平台深入推行网上办案机制,实行所有刑事、行政案件全程网上办理、网上考评,涉案财物网上监管,以信息化严管理、强监督、促规范。

二是强化案件审核把关,提升监督管理水平。把案件审核作为内部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坚持案件五级审核审批制度,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程序、法律适用层面严格把关,进一步堵塞执法工作漏洞,杜绝违反法定程序问题的发生。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考核,促进规范质量提升。坚持日巡查、周通报、月考评,将案件执法质量与案件执法数量同步考核考评,考核结果每月通报,执法工作的考核融入到各执法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中,并与民警全年绩效考评、评先评优挂钩。

四是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增强规范执法意识。常态化开展受案立案、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办案中心使用等专项检查,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各种执法问题,引导、监督民警严格依法办案。同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执法过错的民警进行问责,从根源上减少执法风险。

(五)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大力优化政务服务,聚焦企业和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推进一网通办审批服务便民化,实行网上办”“就近办”“指尖办一站受理,集成服务,先后取消证明材料37项。12月,全县公安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开通跨省通办户籍迁移和证明类业务,全市第一例跨省通办户籍业务已在泸县落地。2021年,共*****业务35732件,机动车业务83339件;共受理公民因私出国出境申请1245件,登记临时来泸境外人85人,年内累计新增985人。

2.持续服务经济发展。“125”工作体系,服务三大园区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机制为牵引,深化警园共建”“警企共建协议内容,受理企业立案3件,处理民事纠纷19件,累计为企业挽损3170万元,让企业更好更快持续发展。

3.深化双城警务合作。与重庆市永川区、荣昌区公安局全力推动构建两地区一体化警务合作新机制,实现一事通办”“一次办通”“两地一标,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2021年,通过川渝一站式迁移业务办理户籍业务675人次。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1年,虽然我局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业务学习有待加强,部分民警业务理论知识学习不够深入,知识储备和更新未跟上信息时代的瞬息万变;二是执法规范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习惯尚未完全形成,执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三是执法监督有待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点多面广,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仍有漏洞,执法监督需进一步完善和增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带领党委班子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委全年重要工作内容,与法治公安、平安泸县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意识。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带头践行宪法,带头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部署会和法律专题讲座,不断增强法治理念,着力提升法律素养,忠实践行法治精神。引导全体民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项公安工作中,切实提升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纳入单位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紧紧围绕公安重点工作,对标对表,落实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依法依规决策,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完善局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局党委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和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工作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处置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遵守党纪国法,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支持县人大、政协、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所队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五)严格依法办事,推进法治教育。依法全面履行公安机关职能,推进执法责任制落实,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领导班子案件审批权限,调整执法管理委员会成员,推动完善公安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严防发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部署要求,严格按时序进度加快推进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确保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实现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二)狠抓执法机制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健全执法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机制,对全局执法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整改,形成监督合力。完善案管中心巡查等重点工作标准,定期分析汇总检察监督、执法考评中出现的重点问题,选取典型案件组织执法办案部门学习,切实发挥指导、警示作用。完善公检法联席会议机制,及时研究证据规格标准、法律适用指导文件,统一执法标准。

(三)狠抓执法监督管理,确保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执法重点环节、执法场所安全管理、年度法治公安建设重点任务等方面的考评,坚持所队全面自查、县局普遍筛查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形成日常考评、网上考评和网下考评、综合考评和专项考评相结合的立体化、动态化考评模式,及时将执法检查端口前移,精准预警发现并纠正执法过错。

(四)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着眼警务实战需求,以实战大练兵等形式加强全警实战能力建设,强化全警执法能力训练。继续深化法治教育培训,丰富内容、载体和形式,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建立健全法制员激励制度,加大对法制员的考核和培训,提升法制员审核案件、指导执法、服务实战的履职能力。

(五)切实担当职责使命,筑牢法治公安阵地。紧扣泸州东翼发展任务,锚定争创全市一流、全省先进工作目标,坚决打赢政治安全、反恐防暴、维护稳定、惩治犯罪、公共安全、生态环保、护航发展七大硬仗,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抓改革、促发展,为泸县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泸县公安局

                         2022228


泸县公安局 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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