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泸县总体要求,对照《法治泸县建设实施意见(2022—2025年)》《泸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泸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通过党组会前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开展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信访工作条例》等法规,局党组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统筹工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法治信访建设工作、法治机关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工作推进亲自部署、法治难题亲自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其他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实行定期学法制度,增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争做法治泸县的示范者、引领者和实践者。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设法治机关,完善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凡代拟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按照事先申报、调研论证、沟通完善修改、征求法制意见、发文后及时报备的程序开展工作。二是关于备案审查纠错情况,2024年,我局未向县政府法制机构报送规范性备案,不存在整改落实的情况。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出台重大决策前,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充分到基层一线调研,充分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重大事项主动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制定后,按照“三重一大”报备规定,及时向县纪委进行报备,接受上级监督。四是全面清理局各股室职能职责和所涉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修改完善法治账图,制作法治工作清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五是全面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宣传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
(二)坚持法治思维,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一是坚持源头治理,做好预防法治化。持续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深度融合和改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和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充分发挥县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及平台作用,全覆盖推广“一站式”矛盾解纷法,形成以村社干部和社会力量为主,县镇力量集中攻坚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机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化解,确保矛盾不上行。紧盯房地产、征地拆迁、劳动社保等重点民生领域,落实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涉访涉稳苗头问题。坚持领导接访下访与包案化解相结合,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信访突出问题。
二是坚持精准甄别,做好受理法治化。按照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和“三个不予受理”和“两个不再受理”要求,持续规范信访事项登记受理,坚持来访必登、登录衔接。从登记层级看,扭转了信访上行“倒金字塔”形势,信访结构日趋合理。厘清部门职能,明晰权责边界,精准转交办信访案件,落实“首办负责制”,不断完善“一次办好”工作闭环。对职责难以区分和判定不准的,由县信访联席会议召集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会商审定办理单位后,立即进行转交办。
三是坚持法治思维,做好办理法治化。坚持调解和解优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功能,情理法并举,疏调处并用多元化解信访矛盾。坚持以程序规范推进实体公正,及时、就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做到处理信访问题事实清楚、政策到位、实体公正、程序规范,促进“案结事了”和“事心双解”。对于初信初访,落实“首办负责制”,安排专人跟踪督促指导,定时到点发送提示,提醒及时做好问题化解。坚持抓程序规范促进实体公正,切实做到“诉”和“访”分离,严防以信访程序替代行政程序、诉讼等程序处理信访事项,规范信访复查、复核程序,畅通行政三级办理终结制度。
四是坚持责任压实,做好监督追责法治化。以上级通报为导向,科学设置项目和指标,全面反映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情况及成效,切实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加大信访工作督查力度,认真履行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每月对应受理而未受理、办理不及时、超期不答复、办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运用工作提示函、信访督办函、风险警示函督促落实责任。按信访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干部监督双向贯通工作要求,建立相关部门间线索移交机制,推动追责问责常态化。
五是坚持双向发力,做好维护秩序法治化。强化多元化法治宣教。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通过横幅、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在县信访接待大厅及20个镇(街道)全覆盖张贴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有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常态化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话培训,提升信访干部法治化能力水平。
三、存在的不足
(一)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需要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和信访工作法治化专业性的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有了更高要求。少数人员政策法规不熟悉,在做决策、办事情、解决矛盾纠纷、接待群众时随意性较大,在鉴别、分类、处理的意识和能力方面有所欠缺,依法分类不够精准,没有很好地依据法律和政策依据办事情。
(二)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虽然开展了多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在宣传内容和方式上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未能充分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部分群众对信访工作法治化有关政策规定的知晓率仍然较低,依法信访意识还不够强。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信访法治化“五化”“四到位”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序时完成,切实维护群众合理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稳定。
(一)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推进预防法治化。把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上,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推动积案化解常态长效。坚持传承和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健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机制,提升下沉接访信访事项的化解质效。大力推动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深化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信访部门职能作用。
(二)在精准分流上下功夫推进受理法治化。着力推动信访重点领域职能部门的责任落实和信访系统业务规范,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要求,精准受理办理,全面落实“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确保信访事项登记准确、性质清晰、管辖明确,转办督办到位。
(三)在依法处理上下功夫推进办理法治化。坚持做实行政三级办理,实质化开展复查、复核工作。履行信访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职责,加强对信访事项的过程管理和督查问效,推动职能部门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依规实现“案结事了”。
(四)在督查问效上下功夫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切实履行信访部门“三项建议权”,对应受理未受理、应办理未办理、应追责未追责、应查处未查处,加大督查力度,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全面推进工作责任落实。
(五)在“双向规范”上下功夫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加强接访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肃打击违法信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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