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泸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2-27 11:38:3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泸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谋划,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发挥局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带领局党组统揽全局、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促局班子成员和股室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加强对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监督;统筹推进业务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定;开展常态化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加强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培训,提升系统干部队伍的业务技能和法治水平。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社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作为学法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到法治人社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牢牢把握法治人社建设正确方向。发挥干部职工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利用好“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学习强国”、人社部“练兵比武”等学习平台,并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人社科研大讲堂”、行政执法轮训、组织警示教育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提升了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政治素养、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合法性审查程序,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根据县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了决策规范化。二是聘请法律顾问1名与人社内设法制机构政策法规股,参与人社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高效兑现落实人社惠民惠企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重点抓好涉企减税降费、吸纳就业补贴、求职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落实,累计发放各类补贴4000余万元,为3366家单位减免失业保险费2668.4万元。二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稳定。动态管理“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一库五名单”,收集返乡农村劳动力信息5436条。多形式、高频次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场招聘活动,搭建企业与劳动者求职交流平台,保障民营企业用工。累计收集县内就业岗位7000余个,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9场,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2826人。三是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梳理人社系统办事指南和流程,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和“跨省通办”“川渝通办”事项落地落实,通过全面梳理更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跳转至四川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监督,及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司法建议,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文书及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2024年办理行政复议答复6件、行政应诉(含一审、二审)案件9件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二是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持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目前人社系统共有18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没有未持行政执法证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形。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四是严格依照《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3年本)》开展行政处罚,对各类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先进行违法行为情节轻重认定,再根据自由裁量标准开展处罚,确保过罚相当及行政处罚的适当性和合理性,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五)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领域依法治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健全完善部门、县镇协作机制。实现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治欠联动,推行涵盖人社、政法、信访、总工会等多部门的劳动纠纷“集中式”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形成“横向多元,纵向一致”的劳动维权解纷联动处置新格局。二是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积极与司法机关对接,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对欠薪逃匿、恶意欠薪、涉及人数金额巨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全面落实联合惩戒,严格执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2024年协调处理重大欠薪隐患18个,涉及2028人,金额5087万元,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1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1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顺利通过2023年省级考核,在市对区(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获A级第一名。

(六)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积极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破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激增的难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构建起县、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四级联动”的立体化调解网络,目前全县共建立基层调解组织210个。二是依法办案,全力化解劳动人事争议,2024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 540件,涉案金额 3400余万元,目前已全部结案,到期结案率达到100%,以调解方式结案 395件,调解结案率超过70%,妥善化解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疑难集体争议。

(七)深入开展人社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建立社保宣传小分队,到镇(街道)联合镇街劳保工作人员开展定点宣传,通过拉起横幅、摆起摊点、立起展板,边发放宣传资料边接受咨询的方式,与群众面对面宣传社保政策。活动期间,开展各类宣传8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覆盖10000余人次。二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结合“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的专项入企行动,聚焦社保法规宣传、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办服务、惠企政策落实等内容,重点围绕惠企纾困、延迟退休、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政策宣讲、解疑答难和开展业务培训,同时认真听取企业对稳岗返还、社保降低费率、经办服务等政务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在办理人社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积极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期间,累计进企业24家,收集企业问题37个,解决企业诉求46个。三是开设“社保速递”普法宣传专栏。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制作宣传视频12期,部分视频点击量达20万,引起群众广泛关注,提高社保政策知晓率。四是开展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成立仲裁员志愿服务工作队,主动对接有需求的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普法讲座等活动,“面对面”帮助用人单位梳理解决劳动纠纷。为全县90余家企业开展用工体检,收集解决劳动用工问题30余个。

三、主要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主要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法律法规知识储备不足,法治思维不强。二是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还需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落实还有待深入推进。三是部分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拖欠工资等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二)下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多途径、多形式常态化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在线学法考法平台和练兵比武平台,不断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业务经办、调解仲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人社基层平台拓展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宣传人社惠企惠民政策。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推进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重点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坚决查处劳动社会保障严重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坚持以规范执法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人社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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