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2-24 11:26:4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泸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坚持一体推进法治泸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自觉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全局年度工作重点,主持召开了局党组依法治县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部署会和推进会,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县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听取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研究和制定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并按照市局《全面实施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方案》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泸县市场监管领域新发展阶段的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开展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领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部署,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疆的思想行动自觉。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职工会会前学法、执法监督等契机,重点学习了党的领导与中国法治特色理论的生成、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进机关2次,进企业2次,参训人员300余人。

(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统筹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的各项任务,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调整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召开联席会议,以会代训方式对审查业务进行培训。  

2.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泸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各镇(街道)、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全县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全覆盖。

3.完善政策措施审查制度。大力开展公平竞争宣传培训。对有关国家、省、市、县公平竞争审查政策进行解读,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列入常务会会前学法,加强与各镇(街道)和县级部门的纵向沟通和横向协调,让各单位能够知晓和充分了解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意义 。2024年,各成员单位对本部门代县政府或县府办起草的、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4份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梳理排查,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4年清理存量文件23份,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

(三)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1.以风险分类为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结合投诉举报热点、营商环境痛点和监督检查发现难点,适当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市场主体抽查比例,降低一般性企业、新兴产业抽查频次,制定了《泸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泸县2024年度县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泸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指引》。制定2024年度泸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51项,制定泸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任务31个。2024年计划抽取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爆破作业单位等市场主体82个,发起部门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对象、抽查时间、抽查方式等具体内容。参与部门按照方案,积极参与配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经检查发现问题9个,下发整改通知3份,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进行督促整改。

2.包容审慎监管,助力企业发展。推行“一目录、五清单”制度,实行重点领域与一般领域、重点对象与一般对象差异化监管,形成不同的检查等级,体现不同的监管力度,提高行政检查质效。综合行为人主观状态和在违法行为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违法行为损害法益大小、手段方式、危害后果、持续时间、改正情况等方面,调整“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清单,新增“免予处罚”“从重处罚”清单,形成《泸县市场监管领域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五清单”》(其中不予188项,免予11项,减轻42项,从轻42项,从重22项)。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手段,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经营。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20余次,免予处罚8起,减轻处罚43起,从轻处罚198起。

(四)食品药品重点领域执法。

1.我局统筹推进“铁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及“校园餐”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55件,案值163.54万元,罚没金额112.7万元。我县共监督抽检食品1370批次,检出不合格41批次,抽检药品10批次,检出不合格1批次,抽检不合格的均按规定进行核查处置。2024年行政复议38件,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6件。行政诉讼5件,无败诉,均认真落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2.加强与重庆市永川、荣昌等区县跨区域执法协作,全力推进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同川南渝西毗邻地区开展互访交流活动3次,参加永泸深化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座谈会,荣昌区与石桥镇召开成渝双圈泸荣食品安全监管一体化协作推进会,与资中县签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协作工作协议,协同办理泸州俊豪酒业有限公司实施商业混淆、假冒专利案等,共建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三、主要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法治供给与市场主体需求对接不够精准,时效性不够强、便利度不够高。二是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着眼服务群众拓展思路、创新力度不够,应对职业打假等新问题的办法不多。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聚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开展好“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大力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拓展“小个专”党建覆盖面,规范集群注册登记管理。
    二是推动质量强县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县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重要论述,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持续夯实质量强县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县基础,不断增强我县经营主体创新力和竞争力。  
    三是全力提升“三品一特”安全监管水平。坚持“四个最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持续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立“两个责任”长效机制,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三品一特”专项行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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