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泸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泸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重点任务,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持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机关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局党委会召开法治专题讲座,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述法”要求,将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推进法治学习情况纳入了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将“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情况纳入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多层面组织推动学法。年初印发《2024年度会前学法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学习14次。按照《 2024年泸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方案》和《泸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我局认真组织落实,已完成我县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人员30人全员轮训,均达到60学时以上,部分执法人员达到150学时。按照学法考法工作要求,局机关、执法大队56名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学习,均学满100分以上,部分达到700余分。
二是多形式推进法治宣传。在涉法节日,利用标语、横幅、宣传画、座谈等方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目前已完成“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22世界水日”、“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六五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在执法检查中,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案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充分释法说理,做法律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开发适合在碎片化时间阅读的普法短消息、短视频、短案例、短警示,增强普法覆盖面和可接受度,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的动态平衡。
(二)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能。
一是加强审核,依法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对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坚决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执行。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做好相关疑难行政事务法律咨询。2024年进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6件,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后决定。
二是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简化审批申请材料,推行“综合审批、多证合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落实“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深入实施“马上办”。调整更新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并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按照权责清单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工作环境。2024年,累计受理的各类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申请4179件。其中:医疗机构执业登记978件;诊所备案48件;放射诊疗许可13件;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6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2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56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33件;医师执业注册1049件;护士执业注册1081件;乡村医生执业注册713件。
三是接受监督,公开透明。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健康泸县”微信公众号、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信息公开作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2024年1月17—18日,我县组织开展了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中我局的3个案卷全部合格。同时,抽查的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均做到主体适格、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说理充分、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所有案卷归档整齐,办案质量良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均为“零”,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持续保持监督机构、执法人员“零”投诉记录。
(三)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
一是持续强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事中公示;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推动事后公示,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在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及托幼(育)机构等领域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监督检查水厂29家、职业卫生用人单位40家、学校及托幼(育)机构40家、对5家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开展培训。全面开展对学校卫生、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开展川渝联合执法普法工作,5月24日,在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举办了“泸渝毗邻地区卫生健康执法交流活动”。截至目前,2024年共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34件,简易程序21件,一般程序13件,均已经结案,罚没金额15.385万,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积极开展行政调解。贯彻执行《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深化诉非衔接,加强检调、警调、访调对接,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全年通过行政调解医疗纠纷8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9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5例。
三是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检查双备案制度,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综合查一次”多部门联合监管等工作,有效解决执法检查过多、过频问题,实现市场减负、执法增效,预计今年涉企行政检查缩减30%以上。
四是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检查双备案制度,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综合查一次”多部门联合监管等工作,有效解决执法检查过多、过频问题,实现市场减负、执法增效,今年涉企行政检查缩减32%。
五是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三书同达”和信用修复相关要求,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和《行政合规建议书》,明确了信用修复标准和途径。截至目前,共协助3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和经费不足。面对全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范围广、类别多、对象多、数量大的现状,现有的卫生执法队伍人员配备明显缺乏,导致未能完善好全面、统一、规范、高效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
二是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未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落实还有待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和学习停留于表面,学法范围不广、深度不足。
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法律事务日益增多,法治人才仍显不足,“一岗多能”干部储备不多,部分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泸县委发〔2022〕10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为健康泸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开展学法、考法、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业能力建设。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治观念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法治宣传横幅、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政策的宣传力度。全面启动实施普法工作,提高普法宣传频次,扩大普法范围。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广大百姓的法律素养。
三是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对行政权力事项及时依据上级要求进行梳理调整,强化“双随机”执法检查。坚持法律法规教育与业务工作技能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式,推动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持续提升。同时坚决依法查处各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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