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泸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泸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持法治思想引领。紧抓“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度述法等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的重要内容,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16次,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4次。全县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80余场次,组织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任前考法考试9次,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问题的能力。推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12·4”国家宪法日、“法娃”10周年专题宣传等普法活动,全面落实《2022年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方案》,持续扩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在各级国家机关和公民社会中的渗透力、影响力。
(二)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实施方案,深入调研、科学谋划,编制出台《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十四五”期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制发《泸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召开工作推进会5次,推动落实重点任务17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巡察和人大常态化监督内容,开展调研督导4次,季度通报3次,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两法衔接等工作整改提效。
(三)狠抓法治示范创建。积极争创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县总目标,以创促建,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对照创建指标找差距、补短板。“1+8”示范试点成果在创建过程中深入推广,“放管服”改革、农民工欠薪治理等多项经验被省级媒体报道,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整体提升,按期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顺利进入省级专家评审阶段。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的实施意见》,玉蟾街道、云龙镇被列入全市首批培育的法治标杆镇(街道)。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原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认真执行《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3件,均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查处2起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扎实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项目1个。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办理案件12件。
2.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梳理出县级涉及改革事项83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事项9项,审批改备案事项8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2项,优化审批服务事项54项。全县新登记企业1574户,较去年同期增长19.15%,新登记个体工商户4670户,较去年同期增长0.71%。大力推行简易注销,企业注销公示期由原来的45天压缩至20天,办理简易注销300件,简易注销率达63.18%。
3.创新政府监管方式。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印发《泸县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制定部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印发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持续推进社会信用监管,连续4年聘请中经网开展信用监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税务、劳保等8个领域,县法院、人社等部门对失信主体采取信用警示、限制消费等联合惩戒,泸县企业诚信度保持全市前列,多家企业获评“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
4.做优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为灾后重建、征地拆迁等提供公证服务460余件次,减免办证费用20余万元;办理援助案件756件,追索民工工资530余万元,其中3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件。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翼法治协同,全面落实“川渝通办”清单311项,办理“川渝通办”5208件,县行政审批局被评为省级“川渝通办”优质窗口;成功举办川渝政协助推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第17次会议,联合重庆市大足区、荣昌区和四川省内江市、泸州市、龙马潭区签署保护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合作协议;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45次,联合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违法行为8起。
(二)坚持制度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1.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制发县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均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认真落实后评估机制,对2020—2021年发布的符合后评估条件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拟修改后重新发布实施。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发并公布《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2年度)》,列入目录的14项重大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制发《泸县贯彻〈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实施细则》,“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
3.提高合法性审查质效。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协审作用,提高合法性审查水平,审查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合同等1215件次,审查“三方会审”文件14件。深入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行“提起—启动—审查—反馈—应用”五步工作法,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查质效明显提高,20个镇(街道)开展合法性审查1351件次。
(三)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探索“1+N”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及“审管执”运行机制,推进部门线索互通、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执法联动。深入推进镇(街道)执法改革,创新“三个一”执法新模式,精准赋予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167项,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取得新成效,相关工作经验被中央、省、市媒体报道。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提效。深化“法治账图”工作,定期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加强行政执法职权行使和监管责任履职情况检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基层全面落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检查处罚力度,不断强化道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执法监管,全县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全县未发生一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县市场监管局被评为四川省“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先进集体,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被评为四川省首个职业卫生监督实训基地。
(四)坚持科技引领,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加速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一网通办”能力全市靠前,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全省交流,4159个事项实现“码上办、零跑路”。开展“一网通办”专项能力提升攻坚行动,证照应用、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数据提升明显。
2.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持续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汇聚,监管行为覆盖率57.25%,监管执法行为数据归集18629条,执法人员入驻率和活跃度均达100%。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全县校园食堂、县城城区药品零售店实现“互联网+”监管全覆盖,并逐步拓展到其他业态,执法监管效率和预警防控能力显著提高。
(五)坚持多元共治,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部署,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泸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由县司法局履行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职责。2022年,县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4件,办结38件,纠错11件,其中“徐某某不服县公安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被评为“四川省‘川渝行政复议’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2.实效化解矛盾纠纷。成立泸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选派专人集中进驻各级各类调解组织,采用“3+X”工作模式,深化“公调诉对接”工作方式,不断丰富调解组织功能,提高调解能力。2022年,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376件,调解成功5355件,成功率达99%。扎实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化解2批81件信访积案,大幅消减了全县信访问题存量,降低了不稳定风险,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1.强化行政行为监督。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整改突出问题10个。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1次,评查行政处罚案件60件。推进玉蟾街道、喻寺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探索建立双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由司法所和县级执法部门共同实施执法监督。加强府院联动,大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县法院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27件,出庭应诉率达100%。
2.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出台《泸县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覆盖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开设微信“龙门阵”庭院讲堂,实现政务公开延伸到户、传达到人。创新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公开“二维码”矩阵,将依申请公开办理延伸到政务便民大厅,拓宽政务公开受众面。2022年,开展政策解读40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发布信息8万余条。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基层法治人才力量薄弱。执法人员偏少,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尤其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人才,导致执法力量薄弱,与法治政府建设高标准还存在差距。
(二)法治督察作用发挥不充分。法治督察的力度和广度有待加强,督察工作以重点部门为主,没有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督察结果运用不足,未充分发挥督察的督促、倒逼、问责、激励作用。
(三)镇(街道)法治统筹力度不够。各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运行不畅,干部岗位调整较为频繁,基层干部身兼数职,缺少专人专抓法治建设工作,基层法治统筹力量发挥不够充分。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实施“法治红细胞”培育工程,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和党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组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镇(街道)政法委员、乡村“法律明白人”等四类人员开展专题学习,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普法志愿者,深入开展“法律八进”宣讲活动,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在基层全覆盖。
(二)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持续以创促建工作,进一步理顺制度机制,提炼特色亮点经验,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做好法治政府创建第三阶段暨实地核查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准备工作,努力提高群众对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三)全面推进法治乡镇(街道)建设。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分类施策、分步实施、六维建设、按片推进、一镇一品、典型带动”的建设思路,扎实推动镇(街道)健全完善工作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着力打造镇(街道)特色示范项目。
(四)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法治建设。推进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压实承办单位合法性审查首审责任,着力提升镇(街道)、部门合法性审查质效,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五大法定程序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优化运用“法治账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落地落实,探索总结出泸县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新路径。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提高人大、政协建议办理满意度,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案质效。
(五)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县委综合目标考核、县委巡察监督、人大常态监督为抓手,推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履行到位。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标提升,做好迎接上级法治督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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