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照《泸县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层层落实责任。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依法治县办公室,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总经济师具体分管、科教与法规股(依法治县办)负责业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各股(室)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负责股(室)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突出“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县农业农村局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制度,建立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机制,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截至2023年12月,我局已召开4次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12次,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关键少数”增强法治观念、推动法治实践的“头雁效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加强干部职工全面学法,法治建设工作氛围浓厚。我局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职工大会、继续教育网、《学习强国》《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等平台广泛学习法律知识,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结合所在股室职责,重点学习与工作紧密相关的文件、政策、法律、法规。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干部职工利用下乡的机会到乡镇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法治意识,进一步营造了全县农业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明确法治建设任务,多措并举落实工作目标。农业农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县法制办工作目标,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股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年初,我局领导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将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开展法治助推文明城市创建行动和开展法治助推乡村振兴行动等相关法治建设工作分解到股室,责任落实到人,年终对股室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将考核结果与各股室的年终评比挂钩,并与股室工作人员的评优、晋级、职称评定和奖惩挂钩。
(五)围绕法治示范县创建,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紧紧围绕“泸县争创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中心工作,严格对照创建指标找差距、补短板。局党组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继续健全和完善干部职工管理办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泸县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办法》《泸县农业农村局差旅审批管理制度》《泸县农业农村局绩效考核制度》《泸县农业农村局职工上下班纪律相关规定》等内部管理办法制度,对全面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起到积极有效作用,使全局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强化服务观念,改进工作作风。2023年共办理行政许可383件(不含分支,不含注销),其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业务219个,兽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注册13个,农药经营许可证141个(不含分支,不含注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0个。在生猪定点屠宰、农资经营、拖拉机、十年禁捕、宅基地等领域,共出动执法人员484人次,双随机检查1次,专项检查10次,联合检查8次。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31件,其中,一般程序25件,简易程序6件,罚没收入2.584万元。
农业农村局对所具有的行政许可行为以及其操作程序、条件、办结期限和收费依据等主要内容均对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保证行政处罚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以及防止行政权滥用为重点,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全年没有发生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深入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我局严格按照政务服务相关要求,先后对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事项进行优化,对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异常事项进行了优化。
(四)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 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完善依法行政奖惩制度。完善农业管理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检查验收工作,并对在推进依法行政考核中取得成效的股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相应的处理。
2.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完善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流程,建立执法大队执法记录仪管理制度、执法行为规范等。
3. 扎实推进标准化执法。统一公示执法人员信息,全面执行持证上岗,推进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采购了无人机、录音笔、红外线记录仪等执法取证设备;建设了听证室、案件文书档案室等场所;积极推进智慧渔政执法。依托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269万元,在重点水域安装智能化监控设备15套,通过平台智能管理,实现传统人力巡查到24小时实时监测预警转变,减少了人工投入和监管漏洞,有力提升了渔政执法规范和常态化水平。
4. 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引导全体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业务技术学习培训。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分析、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及案卷管理等,通过采取法律知识考试、模拟办案、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大练兵”。
(五)推进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根据法律法规赋予我局的职权,我局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对行政执法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股室执法范围职责,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标准,完善了执法绩效考核机制,推进了我局执法工作科学化。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结构老化
一线执法人员数量偏少、年龄严重老化、专业结构不合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执法能力与水平不高。
(二)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有待提高
传统的农村普法难以适应新常态普法要求,重法律知识传播、轻法治信仰培育,重政府组织发动,轻社会力量参与,重单向灌输、轻参与互动等现象还存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任重道远。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创新方式提高普法教育效果。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创新推进“互联网+普法守法”等法治宣传方式,建立农业农村长效普法机制,把学法普法融入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
(二)突出执法办案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长江十年禁渔渔政亮剑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定期开展内部业务培训学习和外出培训、交流等形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开展镇街执法培训。对农业执法权下放事项进行专项指导,督促镇街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守好法律底线,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做到公平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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