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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财政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06 10:20: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全局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增强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落实第一责任

我局始终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依法理财作为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根本途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履行财政职责,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以上率下,及时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汇报,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参加“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展在线学法考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丰富法治建设宣传形式。

突出党建引领法治教育宣传,将法制宣传纳入日常工作,形成法制宣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利用财政检查、乡村振兴等机会宣传财政法治知识,真正做到法治建设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定期举行全县财务人员专题培训班,加强财政业务知识培训指导。

(四)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强化合法性审查,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2023年度共计审查包括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许可等领域涉法文书22余件,实现零诉讼。牵头制定了规范性文件《泸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税额标准》,严格落实提交起草说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业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五)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采取询问有关人员、调取相关资料、要求作出说明等方式全面取证处理,针对投诉处理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时予以纠正。2023年,我局已办结的18件政府采购领域投诉案件,均零复议、零诉讼。

(六)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法治市场创建

一是强化采购领域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办理政府采购举报投诉案件,严肃处理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营商环境的公正、公平、公开。二是加强完善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机制。利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等官方网站,由省、市财政部门统一归集管理代理机构、供应商等信用信息,对失信企业采取曝光公示、限制参与采购、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七)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履行财政职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以“促进规范、落实责任、公正执法”为抓手,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对相关政策解读还不够全面系统。还需加强对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执法规范程序等学习培训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开创法治财政新局面。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财政部门职责和能力范围内,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财政部门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争取财政管理新突破。加强财政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预算支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水平。

(三)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加强学法用法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我局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泸县 财政局 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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