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安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泸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2-23 10:30:4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公安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泸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法治公安建设主体责任,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谋划推进2023年度法治公安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法制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对重大问题、督察反馈问题亲自督办,有力确保法治公安建设紧跟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带头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2023年,开展党委会前学法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15次。

(三)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工作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事关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均先经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等讨论审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及法制部门的作用,重大决策讨论决定前实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作出决策前,通过召开座谈会、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023年,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并及时报县政府备案且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判决。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司法建议、行政复议意见书,发挥司法建议、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指导作用,无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不尊重司法权威的情况。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职能体系建设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网上办”“就近办”“指尖办”等一站受理,累计办理公安窗口业务12万余件,群众满意度达96.7%。在全县20个公安户籍窗口开通“川渝黔”一站式户籍办理业务,实行川渝两地落户一次办结、当日办结,共办理户籍迁入、迁出业务493件。建立川渝应急特殊情况下道路交通“绿色通道”“经济通道”,办理重庆籍机动车转入泸县登记业务116件次。在玉蟾所试点打造集户政、治安、车管、出入境等5大类85项业务于一体的公安综合服务窗口,共受理相关公安业务3万余人次。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体化运行全省首个且唯一的打击建筑领域犯罪侦查大队,办理建筑领域类案件21件,累计为企业挽损1亿余元。成立“泸县公安局护航页岩气开发警务服务中心”,与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警察学院三方签定警企合作框架协议、警企校科研合作协议,有序推进3个护航页岩气开发平台警务室建设,配合属地政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1100余起,助力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45亿元。

        3.全面开展涉企联合检查。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与其他部门配备检查任务,联合开展检查,提高检查效率,减少对企业的打扰。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运行,建立完善旅馆业等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2023年,联合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完成38次抽查任务,共参与检查78家企业,抽查结果已推送相关监管和信用平台公示

(二)紧盯重点筑牢防线

1.抓实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枪弹、民爆、烟花爆竹、散装汽油、危化品和寄递物流业安全监管,未发生涉枪涉爆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持续开展二轮摩托车(含电动)车“撤伞除篷”专项整治行动、机动车尾气超标和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泸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严查涉酒驾、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可控。

2.抓严校园周边安全。在城区建立护学中队1个,各镇(街)设置农村“护学岗”35个,采取“定岗护点、公交护线、宣传护面”的硬核护学模式为学生“保驾护航”,对校园周边容易滋生“黄赌毒”等社会丑陋现象的场所开展全面排查,联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辖区容易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等点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及时准确掌握社情民意,滚动排查校园周边行为异常人员、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员,定期见面谈话、定期考核评估,对高危人群落实专班严管严控,全面排查化解涉校风险隐患。

(三)妥善调处矛盾纠纷

1.有效拓宽纠纷排查渠道。继续以“枫桥经验”为鉴,深入推进“两队一室”建设,充分发挥“一社区一警、一村一辅警”警务机制,整合社区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健全专群结合、警民联动的矛盾风险排查录入、动态更新机制,广泛摸排矛盾风险隐患。2023年,驻村辅警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920起,收集社情民意和线索5359条。

2.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抓好“枫桥经验”与“浦江经验”推广的有机结合,明确20名专兼职“信访员”(均由派出所所领导担任)入驻各镇(街)矛调中心,围绕“进驻矛调中心”“专兼职信访员制度”“互联网+信访模式”等重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流程再造、资源整合和源头治理,确保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3.构建联调联处工作格局。联合法院、司法局在全省率先打造“公调诉E网通”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公安接收、调解接手、律师帮忙、诉讼闭环,摸排矛盾纠纷5056条,化解4163条。联动政法委升级为“龙城E网通”,扩充信访、国土、妇联等部门入驻,平台矛盾纠纷流转率达100%,成功调解纠纷855件,成功率达96.3%。

       (四)强化重点领域执法

       以专项行动为载体,严打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成功侦破一起涉滇涉缅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摧毁一个横跨川、滇、渝三省的贩卖运输网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推进打击整治涉黑涉恶犯罪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铲除涉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巩固扫黑除恶成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持续开展反诈宣传,推广安装“反诈”APP20万余人次,精准劝阻群众4245人,累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4.1万元。强化警种联动、合成作战,深入开展行业场所治安大清查行动,重拳整治“黄赌”问题,严打“盗抢骗”、涉众型经济犯罪、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其中“3.30”特大制售假药案在央视《一线》以“追踪配药师”为题进行专题报道。

(五)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1.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坚持落实执法权力制约监督措施,印发《泸县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推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规范化运行。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名义发放《执法提示单》,对责任部门和责任民警进行通报,以点带面持续提升执法总体质量全面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案件执法过错认定,对责任民警进行追责问责,倒逼全局执法质量提升。

2.加强受案立案监督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和精细化执法系统,确定专人每日开展警情分流、受案立案情况巡查,及时发现、预警和纠正受立案环节的执法问题,通报督促各执法办案部门立即整改,实现警情、案件每日预警问题当日清零目标。年内,有效预警各类执法风险260余次,开展网上执法巡查900余次,查纠执法问题瑕疵14个。

3.坚持开展案件评查。依托案件审核常态开展案件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挂网通报限期整改,整改情况纳入法制绩效考核。年内,发出执法质量提醒单4期,对550件案件的执法环节1800余个问题提出执法整改建议。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案件交叉评查,年内共开展4次评查活动,评查行政、刑事案件207件,及时将评查中发现的执法问题通报全局限期整改,进一步提升全局执法质量。

4.开展执法专项整治。强化执法管理和源头治理,组织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动,进一步提高全局执法规范化程度,从源头上减少、杜绝执法随意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自查自纠整改问题13个,上报亮点工作2个,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以强化实战实训为抓手,科学制定《泸县公安局2023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实施意见》,通过开展政治轮训、组织专题培训、强化日常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民辅警的执法水平。多形式开展法律学习,通过“法治讲堂”“四川政法大讲堂”“政法干警同上一堂课”等学习方式,组织民辅警认真学习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强化民辅警的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全局在职在编民警、职工424人进行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100%。

(七)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普法寓于执法中,结合“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深化宣传交通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戒毒、反恐防邪等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在“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运用现场普法、LED屏幕宣传、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及行政法律法规等,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2023年以来,共开展普法宣传100余场, 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54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27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办案民警对法律法规、执法指引缺乏深入系统的学习,执法水平难以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治安形势。

    2.执法理念有待增强。个别民警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思想不够牢固,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不高,容易引发群众不满、投诉及信访。

    3.重点工作形势严峻。反电诈方面,常年在云南边境务工人员多达4000余人,被拦截劝返人员基数大,滞留缅北和金三角涉诈高危人员存量多、难以清零。禁毒方面,城市生活污水毒品含量依然高位运行,外流贩毒时有发生,跨区域协作基础仍然较为薄弱。

   四、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队伍法治教育,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坚决学习贯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全局民警法治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尊重保障人权和自觉接受监督等意识。多维度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创新培训形式,促进学法用法,学以致用,全面提升民辅警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依法履行公安职责,强化打防工作效能。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牢固树立主业意识,积极创新打击机制,始终保持对突出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落实网格化巡逻防控定点执勤、“1.3.5”快反机制,严密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巡逻防控,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护航泸县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促进执法质量提升。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泸县公安局提升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依托大监督格局体系,利用“人工+职能”模式,延伸执法监督广度,及早发现并整改问题,堵塞执法漏洞。加强执法办案动态管理,建立科学、客观的执法办案评价体系,探索推行案件主办制度、办案积分制度,加强对执法重点环节、执法安全、执法能力等方面的考评,推动执法责任落实。

 

                                                                                 泸县公安局

                                                                   2024年2月23日

泸县公安局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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