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泸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21 17:05:42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抓实干,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泸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断完善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建设法治民政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泸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的通知》(泸县民党组〔2023〕21号),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利用党组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教材。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深入解读。利用“学习强国”APP中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专栏等学习平台,拓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广度深度。    

2.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组织保障到位、责任分工到位。按照更好发挥目标引领和领导带动作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方面,全面提升民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凡是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都经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在党组会上研究法治相关工作,听取情况汇报、解决实际问题。

(二)健全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并及时在泸县人民政府官网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动态清理。本年度我局共清理出一个自动失效规范性文件:《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惠民殡葬免除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18〕40号)。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整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本年度我局联合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开展联合执法。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梳理、规范执法事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现线索互通、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执法联动。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总结推广“法治账图”模式。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创新政府监管方式。一是根据我局业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更新监管业务数据信息,持续提升“互联网+监管”工作能力。11月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对6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现场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能力。动态管理和更新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联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县民发〔2023〕51号),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进行联合检查4次,联合各镇(街道)、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综合安全检查4次。    

2.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做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认领、编辑、审核和发布工作,规范办事指南,确保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全面落实“公民婚育一件事”“扶残助困一件事”等国家重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优化办事流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今年截至目前共办理“公民婚育一件事”172件。同时,利用民政业务系统有序助推政务服务工作,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应用“全联、深通、好办”。今年以来,婚姻登记已办理全市通办35对、全省通办32对、跨省通办13对。

3.深化政务公开。一是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我局39项行政权力清单、25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时调整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二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群众易获取、易看懂、易参与的方式,及时将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条例、文件、救助人员信息等准确、完整地在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

(五)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健全基层自治工作机制,全力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及时修订完善居民公约、村民村规民约、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印发《关于深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红黑榜”工作的通知》(泸县民发〔2023〕3号),在玉蟾街道龙华村召开全县城乡社区治理现场会,在全县积极推广和深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积分+红黑榜”,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全县305个村社区100%施行村规民约积分+红黑榜,完成上墙100%。

(六)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工作

为积极探索实现城乡社区治理权责更明、布局更优、服务更好、队伍更强、形态多样、温馨和谐的发展新常态,在玉蟾街道怡园、清平、建设、朝阳社区,嘉明镇秀水社区,潮河镇瓦子社区,天兴镇中兴社区等7个社区开展“服务创新型”、“自治互助型”、“贴心关爱型”、“多元共治型”、“慈善友邻型”、“智慧科技型”等6种类型的特色社区建设,真抓实干开展城乡社区治理新常态。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陈旧,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法治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还需提升,在法治保障的监管过程中,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缺乏专家型”、全面型执法人员。

三、下一步打算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民政法律法规,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民政特色,动员民政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主体积极参与民政法治宣传,加大对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壮大民政法治宣教工作力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展示法治民政建设的特色亮点和经验。

(二)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多频次、多角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规政策,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有针对性的行政执法培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对接县市场监管、消防、卫健等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成效。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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