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泸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泸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部署要求,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依法治县办报告年度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在局党委会上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述法”要求,将局长履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推进法治学习情况纳入了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将“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情况纳入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是多层面组织推动学法。年初印发《2023年度会前学法工作计划》,已按计划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15次。组织“青年大讲堂”开展专题学习4次。全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讲1次,200余人参与。机关党委、党支部、干部职工多个层面开展专题学习十余次。56名干部均按时完成学法考法活动,今年有5名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是多形式推进法治宣传。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22世界水日”、“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涉法节日,利用标语、横幅、宣传画等方式开展系列活动,向广大干群宣传法律法规;在执法检查中,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案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充分释法说理,做法律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开发适合在碎片化时间阅读的普法短消息、短视频、短案例、短警示,增强普法覆盖面和可接受度,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的动态平衡。
(二)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能
一是加强审核,依法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对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坚决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执行。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做好相关疑难行政事务法律咨询。2023年进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5件,规范性文件审核3件,均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后决定。
二是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简化审批申请材料,推行“综合审批、多证合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落实“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深入实施“马上办”。调整更新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并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按照权责清单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工作环境。2023年,累计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58个,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52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含变更、注销)1215个,护士执业注册1601人次、医师执业注册788人次。
三是接受监督,公开透明。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健康泸县”微信公众号、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信息公开作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被评查案卷中2件被评为优秀案卷,2件被评为合格案卷,无不合格案卷。同时,抽查的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均做到主体适格、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说理充分、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所有案卷归档整齐,办案质量良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均为“零”,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持续保持监督机构、执法人员“零”投诉记录。
(三)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
一是持续强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事中公示;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推动事后公示,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在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及托幼(育)机构等领域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和检测乡镇集中式供水22家、二次供水14家、托幼(育)机构78家、游泳场所5家,对检测不合格的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责令整改,目前该供水单位已关闭、停止制水。对个别存在问题的机构进行现场沟通与指导,并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同时,全面开展对学校卫生、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25件,其中医疗卫生11件、传染病防治4件、公共场所卫生3件、职业卫生3件、放射诊疗2件、消毒产品2件,25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16件,一般程序9件,累计处罚机构16个,个人9人,罚没金额21.516万元,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
(四)积极探索创新,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对全县141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纳入试点,结合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类别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等信息,利用信息化平台,对职业病危害进行综合风险评定,按风险从低到高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三类,对三类企业进行差异化监督执法,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结合,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试点工作于2023年3月通过省卫健委现场检查验收。
二是积极开展省级职业卫生监督实训基地建设。按照“135工作思路”,即:坚持“一个”目标、夯实“三个”基础、强化“五项”举措,着力打造实训场所、落实教学师资、优化课程内容,通过模拟实景教学、现场执法带教等多种方式提升教学实效,成功打造全省首家职业卫生监督实训基地,为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同时向县域内乃至全省的企业提供了职业卫生规范化监管的模板。2023年基地成功举办泸州市医疗美容和中医技术执法培训班,并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对泸县玉蟾街道各生活美容经营者开展行政约谈;接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涛率队到泸县卫生健康局调研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2023年接受宜宾、广安、达州卫生监督机构齐聚泸县参观交流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工作;2023年12月11—12日宜宾市职业卫生执法技能培训班在省级职业健康卫生监督培训基地(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举行。
三是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手段。推行“执法+专家”、“执法+质控”、“信用+综合监管”、“互联网+执法”方式,推行“错时执法”工作机制、信用评价监管机制,在游泳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废物推行在线监管,提升监管效能。2023年我局推荐的“提升监督执法效能,护卫群众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成果,成功入选为“泸州市首届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
四是大力推广应用“法治账图”模式。全面梳理依法履职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建立法治台账;以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为依据,把关键内容、操作要求和主要风险点都点明点实,把法律追责情形和违法后果悉数标注,把岗位责任和权力捆绑在一起,让工作岗位职责、岗位风险和岗位操作图表化、可视化。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积极开展行政调解。贯彻执行《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深化诉非衔接,加强检调、警调、访调对接,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全年通过行政调解医疗纠纷8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9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5例。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和经费不足。面对全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范围广、类别多、对象多、数量大的现状,现有的卫生执法队伍人员配备明显缺乏,导致未能完善好全面、统一、规范、高效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
二是法制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未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落实还有待深入推进。法制宣传和学习停留于表面,学法范围不广、深度不足。
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法律事务日益增多,法治人才仍显不足,“一岗多能”干部储备不多,部分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泸县委发〔2022〕10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为健康泸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开展学法、考法、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业能力建设。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治观念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法治宣传横幅、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政策的宣传力度。全面启动实施普法工作,提高普法宣传频次,扩大普法范围。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广大百姓的法律素养。
三是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对行政权力事项及时依据上级要求进行梳理调整,强化“双随机”执法检查。坚持法律法规教育与业务工作技能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式,推动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持续提升。同时坚决依法查处各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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