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2-04 10:00:15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统计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

报  告

 

2023年泸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履行推进全局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并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补齐短板,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带头学法,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将学法、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之一,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抓好领导干部中的“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在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过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健全制度规范,推动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落实各项规范制度。健全《泸县统计局法律顾问制度》《泸县统计局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制度》《泸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泸县统计局日常学法制度》《泸县统计局会议学法制度》等统计法治制度;制定《泸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普法宣传工作,保证法治工作人员和经费的落实,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发《关于印发〈泸县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检查目的、对象、内容、检查组织实施步骤、检查方式、纪律要求等,有力推进依法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全面推广应用“法治账图”。结合统计职能职责和单位实际,制定了《泸县统计局法治账图》,进一步明确各领导、各股室法治建设主要职责、具体内容、法律依据和面临的法治风险等内容。将法律依据、法律要求和法律责任,细化落实到岗位、到节点,把权、责捆绑在一起,把法、岗、事、人粘连在一起,压实依法治统、依法统计责任,提升统计法治意识,有效规范统计部门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强化学习,增强依法统计意识。采用多种形式,覆盖“县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县级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人员、镇街和企业统计人员”四个层次,全面营造学法守法氛围。一是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向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推进部门、乡镇每年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引导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二是采用专题会和工作会等形式,组织县统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统计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严格统计职业操守、提升统计服务意识。三是培训学法。结合统计各专业年报会、培训会等,对各镇(街道)统计人员开展法治培训,通过经常性的统计法规培训,确保一线统计人员知晓统计法律法规,筑牢底线,严守统计“四条红线”。2023年,我局共计开展了6次对镇(街道)统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二是强化普法,营造依法统计环境。充分利用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法制宣传月在人民广场、音乐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开展统计宣传工作,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让社会公众了解统计法、认识统计法、遵守统计法,努力提高全县统计法治工作水平和效果。2023年,我局共印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手册2万余份。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开展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四川“诚信统计名片”。指导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并主动做好统计服务,努力打造泸县的“统计诚信品牌”,树立“统计诚信标杆”;常态化走访联系服务企业,“一对一”“面对面”现场指导企业加强统计制度建设、建立统计台账、规范统计行为,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做到服务企业“零距离”。2023年以来共走访服务重点企业300余家。

(二)制定“一目录”,推动高效执法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 年修订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 号)精神,认真落实四川省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2023年,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行业领域风险等级、违法行为发生后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等标准,划分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制定并印发《泸县统计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推动监管执法更加精准高效。

(三)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开透明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坚持依法执政和政务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在政务一体化平台和泸县政府网站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关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建立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申诉渠道畅通,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能依法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四)加强行政执法,提升监督力度

2023年,我局对辖区内在库的23家企业(项目)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被检查企业统计人员,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能及时提供统计数据上报凭证、统计台账等统计资料。根据现场执法检查情况来看,23家企业(项目)中差异率为0的19家;差错率10%以内的3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差错率10%—20%的1家,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理,给予该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五)严格人员管理,充实队伍力量

我局积极组织统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培训,统计行政处罚项目和依据、统计行政处罚违法适用条款、四川省统计执法检查程序等,重点讲解统计执法检查基本知识,提高干部统计执法能力。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县普法办组织的普法考试,常态化提升法律意识和水平;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我局目前持有效行政执法证的人员16人,实现应考尽考。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不到位

个别基层单位、企业的领导统计法治观念较淡薄,统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特别是一些企业负责人依法统计的意识不强,对报表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影响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隐患。

(二)基层统计队伍不稳定

统计基础工作依然薄弱,基层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统计业务工作衔接不到位。部分单位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有的“四上”企业的统计员对统计指标理解不透,对数据填报流程不清晰,指标范围不明确,对报表审核不到位,数据存在漏项、填错等问题。

五、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实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

一是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及统计工作政策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推进部门、乡镇每年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二是推动统计干部日常学法常态化,利用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方式,学习与履行统计职能密切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改革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单位法治化建设水平。三是以“八五”统计普法规划为行动指南,把握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喜爱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推动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二)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统计法治水平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局在编在岗执法专业人员参加统计执法培训考试,规范统计执法流程,提高统计执法能力。二是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严格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认真执行对严重失信违法企业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通报、曝光统计严重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全力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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