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方洞镇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实际,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坚持做好工作部署。年初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全镇依法治理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同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坚持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我镇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我镇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村(社区)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终考核,同时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日常督促检查。
(二)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坚持开展党委会会前学法,由党政主要领导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会前学法,全年开展会前学法12次,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内容,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坚持年度述职述法。把述法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重点就个人学法守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参加法治教育培训、参与法治建设活动等情况进行述职,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重点报告“四个亲自”、“五个同”的落实情况。所有领导干部建立法治档案,全面落实法治工作“一岗双责”。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
我镇将合法性审核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签订合同等的必经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核事项的议题时,通知党建办、司法所、承办部门及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并做好记录。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通过制定《方洞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及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要求。坚持专人负责和集体研究相结合,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审议,切实做好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原则,起草部门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责任部门,做好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社会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增强社会安全感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大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推进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反X教斗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抓好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整治,全年未发生涉黑涉恶事件。坚持打击违法犯罪,开展禁毒、反诈、夏季治安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效遏制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抓住法治宣传重点,加强青少年、留守妇女等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坚持开展青骄课堂、德育课、国旗下讲话等活动,多措并举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持续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不断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易肇事肇祸等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吸毒人员、三失三气、问题少年、流浪乞讨八类人员的管理,坚持开展重点人员风险评估和日常走访,加强思想教育和动态管理,有效防止重点人员肇事肇祸。加强防范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多维度开展法治教育、关爱帮扶,加强对未成年人、辍学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严防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坚持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综合治理,通过部门联动,进一步肃清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通过由政法干警+社区干部+学校教师组成的护学岗队伍,每日保障学生上小学安全,有效维护校园周边社会稳定。
(五)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依法行政,加强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执法检查。持续深化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五联动10次,共查车辆400余辆,劝导人数500余人,其中超载4起,未戴头盔14起,非法营运16起,未系安全带1起,非法改装1起,无证驾驶3起,超重1起,超速4起。三联动40次,共查车辆1200余辆,劝导人数1500余人,未戴头盔74起,饮酒驾驶2起,未系安全带7起,非法安装雨伞8起,超载23起,准驾不符4起,逾期未检2起,超速8起,非法营运4起,未上牌1起。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全年共开展燃气、微小企业全覆盖地毯式检查2次,开展日常安全工作检查133次,排查页岩气、城镇燃气、工贸行业、小水电等安全隐患154处,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六)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增强机关干部服务民生的能力
我镇结合各级关于开展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标准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着力推行“综窗受理”、“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和一体化平台运用,采取预约快办、智能导办、协助帮办等服务模式,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目前进驻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的各类事项共计200个,涉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就业服务、自然资源等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以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标准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帮代办”机制,成立以联村镇干部、村组干部、党员、志愿者等为主体的帮代办队伍,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镇便民服务中心建成市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同时各村社区积极开展市级“示范便民服务室”创建工作,成功创建2个社区,11个村,完善各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群众办事更方便、政务服务更高效。
(七)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我镇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个村(社区)均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了全覆盖,同时聘请福集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张钟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法治建设护航。各村(社区)严格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全镇2个社区、12个村均配有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各村(社区)均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注重民生工程,全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以来,我镇坚持应援尽援的原则,同时在辖区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知晓并熟悉法律援助工作,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为突破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全年解答群众法律援助咨询75件,75人。
(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基层调解资源整合
推动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信访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多中心”一体化运行,建成一体化社会治理中心阵地1处,建成市级“枫桥式”司法所1处。巩固提升诉源治理成效,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持续推动化解信访积案常态化法治化,2023年化解信访积案2件。我镇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组织开展“发扬‘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断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我镇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职人民调解员不定期下村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参与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前沿,深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了与基层之间的联系,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化,今年以来共计成功调解62件,其中镇调委会调解61件。
(九)深化宣传教育,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全覆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持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力度。今年,先后在政府机关、学校、村(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6场次,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3场次,扎实开展“一月一主题宣传”活动12次,并利用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4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5500余人;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打造宪法宣传教育广场1处,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三是继续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社区)”及“法律进企业”等活动,大力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全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7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2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8000余人。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1.专业人才不足。不论是在合法性审核工作中,还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及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把关情况下,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并有实操能力的人员太少。
2.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我镇还未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还没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还存在行政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
3.党员干部融法于工作少。部分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将掌握的法律知识活学活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落地见效。
2.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快资源整合和川渝平安建设联动,加快推进川渝基层社会治理走上新台阶。
3.继续做好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镇工作制度,落实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制度,有序推进依法治镇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4.坚持依法规范政府职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为民情怀,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泸县方洞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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