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泸县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政治统领、系统观念、强基导向和为民取向,聚焦“四化同步、三区同频、六片同兴”的具体路径,全力做强“东翼”动力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为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法治服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突出法治保障工作的丰富内涵。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和示范率带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严格依法决策。一是完善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党组会和领导班子会研究重大问题,对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咨询法律顾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方式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三)强化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工作职能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加强会前学法制度执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同时加强业务行业法规学习,如《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二是丰富学习宣传载体平台。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充分利用好“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等学习平台,组织职工加强个人自学拓宽法律知识面,实现全覆盖学习培训,考试通过率100%。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实施。结合部门行业管理,在工程建设、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8个领域开展行业信用分级评价,根据市场主体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是信用联防联控有效开展。法院、人社等部门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采取信用警示、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2023年1-11月对失信被执行人448人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交通、应急等部门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采取约谈、监管提示等方式开展专项治理,防范化解失信风险。
三是信用数据基础不断夯实。连续五年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中经网)开展信用建设监测、评估、咨询服务。2023年1-11月在“信用泸州”平台归集上报行政许可数据6307条,行政处罚数据825条。
四是信用修复服务持续优化。线上线下接件即办、全程跟进,保持信用异议申诉为0的记录。精准指导200余家市场主体在国家、省、市三级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修复,使企业达到评奖评优、申请补助、招标投标的“信用门槛”。
(二)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执行市场准入。通过执行负面清单,持续有效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确保“非禁即入”全面落实。
二是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持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着力提升招投标活动透明度。扎实开展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交易成本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3〕162号)文件要求,以2023年4月15日为节点,督促招标人对之前投标有效期已截止、应退未退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历史沉淀保证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清退,共计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2180.11万元(其中履约保证金648.64万元,质量保证金1531.47万元),年底已全部清退。
(三)全面加强项目依法管理。
一是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建立“帮办、代办”服务工作联络制度,主动靠前服务、贴心服务,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流程办理1小时化”。 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规范投资项目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运行“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确保“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2023年,共完成投资项目备案148个,投资148.86亿元。
二是开展项目极速审批。成立投资项目极速审批专班,充分依托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模式。目前已实现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在3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在24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持续深化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加快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2023年,共参与监管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115个,中标金额27.28亿元,节约资金2.78亿元,节资率9.26%。
(四)着力保障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的内容。我局保留行政权力事项71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56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其中,粮食行业共涉及20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
二是维护市场稳定秩序。规范市场物价,扎实抓好各类商品保供稳价,配合市监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各类商品保供稳价,强化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以及教育行业、殡葬行业、养老机构等收费的监督检查,开展规范水电气收费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清退违规收费71.63万元;完成政府储备冻猪肉收储任务46.5吨,目前在库数95吨,达到常规储备量;开展生猪月报调查、农户存(售)粮专项调查、农户农资购买专项调查、主要农产品成本预测专项调查等工作。完成各类价格认定案件105件,涉案总金额112.79万元。
三是强化粮食执法监管。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履职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开展执法检查,针对粮食经营者的购销活动、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粮食质量及仓储设施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完善粮油保障网络体系建设,在全县建立1个配送中心、1个储运企业、3个应急加工企业、覆盖全县20个镇(街)的25个供应网点。2023年,针对粮食经营者的购销活动、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粮食质量及仓储设施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共计98次。深入开展“强安2023”“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2023”等专项行动,开展企业检查41次,发现隐患并整改39个。
(五)切实强化“双圈”法治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以“东翼”泸县发展为抓手,协同完善法治制度体系建设,破除因标准不同造成的区域市场准入门槛、地方保护性政策等制度藩篱。依托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平台建设,与永川区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以第二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成功获批为契机,建立健全融合发展机制,编制完成《巴蜀鱼米之乡云锦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泸州东站站前交通综合区域规划》《东翼泸县农文旅融合发展规划》等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核心区规划,科学谋划融合发展蓝图。打通政务服务合作,先后与荣昌区、永川区、江津市等地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异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跨省通办”162项、“川渝通办”311项、“五省通办”148项、“省内通办”262项、“东翼通办”147项,今年办件超3200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联动,建立协作响应机制,联合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探索跨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风险防控联防联调联动机制,不断提高两地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的一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外部环境制约,项目结构不均、缺乏支撑等影响,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力推进。二是我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信用信息应用进展缓慢,在政府行政管理服务领域,没有全面使用信用审查和信用报告。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扎实健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各行业、领域信用评价机制,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对信用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加强结果运用。
(二)持续强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保障。持续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以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在全省、全市的排名。
(三)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化解法律风险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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