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水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根据泸县法治建设“一意见两方案”、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水务法治各项工作,政务服务体系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效能持续增强,水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更为有力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深化对“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理解和认识。2023年,通过党组会会前学法,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职工大会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30余次,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依法治市办报告年度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局党组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在局党组会上开展法治专题讲座4次,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述法”要求,将局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推进法治学习情况纳入了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将“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情况纳入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是强化对水务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水务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水务法治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和自觉性。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重点工作,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起草、水资源管理、水政联合执法、河湖执法、水务系统扫黑除恶等方面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等环节得到全面落实。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水务法治氛围更为浓厚
一是认真部署年度普法工作。制定《泸县水务局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泸县水务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将各项普法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为年度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奠定基础。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四川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参与率、考试合格率均达100%。
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创文工作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深入包联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水法律法规“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覆盖群众5000余人。组织沱江沿线相关村社领导干部和群众代表,开展《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主题宣讲活动2次,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宣传月”等契机,印制并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科普知识读本等2500余册,在重要交通道路旁设立“T”型公益广告牌3张,携手乡村公益电影,陆续在全县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播放水土保持宣传影片251场次。借助新兴媒体,积极撰写新闻信息,在各类媒体发布信息100余篇。
三是努力打造更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强化全县水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以全市水务系统水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培训班等专题培训为契机,组织全县水务系统50余人次参加,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水平。2023年共组织12名人员参加并顺利通过四川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并取得执法证,我局累计持证人员共51人。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水行政效能更为高效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使行政许可,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可查、网上办理、电话咨询。持续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落实省级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平台运行,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创新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承诺制审批,为业主节约大量时间,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提高审批效率。我局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窗口办事手续繁琐、审批进度慢等突出问题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办理最快、服务最佳”的要求,启动了审批效能提速工作,对水务行政审批事项逐一进行梳理,逐项重新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明确实施主体、设立依据、办理时限和收费依据等标准,办理时限在去年的基础上在压缩70%。
三是以优质服务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按照“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服务周到”的宗旨,政务窗口圆满完成年度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任务,实现一窗通办,窗口1次被评为月度红旗窗口,2次被评为优秀窗口。水务行政许可(审批)共计73件,其中:取水许可11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11件,开发建设水土保持47件(并联审查13件),接待咨询服务200余人次,提前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四)纵深推进行业监管,依法治水能力更为提升
一是常态化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各级河长主动运用“泸州掌上巡河”APP巡河,2023年县、镇、村三级河长共巡河21145次,
发现并整改问题237个,发出督查暗访通报文件9份、交办单3份、提示函2份。各镇、街道共投入500万余元,清理河道垃圾1400余吨,清淤、疏浚河道25.6公里,整改完成全县“四乱”问题15个,城乡水环境持续向好。
二是强力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协同治理,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建立“镇级检查+县级水利部门重点抽查+行业部门协同监管”的机制,督促企业在项目建设完工后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2023年将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km2。2023年,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45个,水利部2023遥感监管认定违法违规项目7个,查处率与整改销号率100%。
三是依法开展水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高效开展涉水行政案件执法,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完成监督检查145次,巡河长度480公里、巡查湖泊240平方公里。开展取水许可清理排查整治工作,规范企业取用水行为38处,新办理取水许可证12宗,注销取水许可证11宗,延续取水15宗。开展2023年度沱江河道采砂工作,完成2023年度采砂许可证办理,联合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开展泸县河湖安全综合执法行动,立案7起,处罚1起,罚款金额2万元,均已结案。
四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认真开展抽查检查,依法及时、完整、准确的将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年初至今,我局累计完成抽查清单一般检查事项27项,本部门组织抽查对象数285户,牵头跨部门抽查对象数20户。依托泸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示我局各类工作信息动态、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信息共计96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相比,与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相比,工作仍然存在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虽然宣传教育开展场次较多,受众广泛,但没有充分考虑到群众的文化基础、学习接收能力存在差距,单位之间、乡镇之间、村(社)之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差距,各普法责任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差距,整体来看,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需要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高群众对普法工作的接受度。
(二)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条件有待提高。涉水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对水工、水土保持、行政法规等专业知识要求较高,执法人员短时间掌握并熟练运用相关业务知识较为困难,导致执法专项人才急缺,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同时现有执法车辆陈旧老化、短缺,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极大影响。
(三)水务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行政许可(审批)的运行机制不健全,部分股室对行政许可(审批)业务还不能全面、系统、熟练的掌握运用,需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提高服务质量。
三、下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局将严格按照法治建设相关要求,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深化学习宣传贯彻。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创新宣传形式,持续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提升水利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水利行政重点领域相关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相关公平竞争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执法标准规范化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及时有效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营造良好水事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努力确保工程建设高效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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