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泸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扎实依法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法治泸县建设,推动依法治县创新局面。聚焦“关键少数”,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法治档案建立”实现全覆盖。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5次,全县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80余场次。组织召开泸县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印发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并细化任务分工,出台“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纲领性文件4个。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巡察和综合评价内容,列入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常态化监督,开展调研督导4次,季度通报3次。全面推广应用“1+8”示范试点成果,全县有两个镇(街)被列入全市首批法治标杆镇(街道)培育镇(街道)。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科学规范。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严格对标落实,按时完成初期自主推荐,二期网上申报,进入专家评审阶段。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关”,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均按规定备案。三是深化行政复议工作。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4件,受理49件,办结43件,纠错12件,直接纠错率近30%,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其中,“徐某某不服县公安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被评为“四川省‘川渝行政复议’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四是办好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行政应诉33件,全县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保持四年零败诉。五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评选出优秀案卷12件、合格案卷45件、不合格案卷3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1份,收回整改报告14份,整改完成率100%。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收到备案32件。
(三)聚焦基层法律服务,保障“东翼”法律供给。
一是升级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民营(外来)企业“大走访、大调研”,大力开展助企纾困政策宣传,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帮助。深化“一网通办”,优化公证服务,主动参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办理各类公证849件,其中涉D级危房的各类公证334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41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17件,涉案金额550余万元。发挥网络平台便民优势,专人负责12348法网、12315热线,接受咨询超2000个。中山法律援助工作站持续发挥作用,在第二届四川在华南地区农民工维权保障工作研讨会上分享经典案例。深化边界协作,受理重庆户籍法律援助案件10件。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律师管理,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律师调解试点、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
二是优化丰富调解职能。采用“3+X”工作模式(“3”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职能,“X”为拓展职能),适时引入法律培训、案件问诊等服务,不断丰富调解组织功能。全县现有人民调解组织372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975名,保障经费120万元。2022年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376件,调解成功5355件,成功率达99%。
三是提升法治宣传氛围。推动实施泸县“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宣传活动。以普法提示函为抓手,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落地落实。选聘1500余名乡村法律明白人。进一步深化法娃品牌,举办第三届“法娃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小小法娃普法员”活动,征集各类法治文化作品700余件,择优在微信公众号展播。泸州日报对“法娃”的十年普法历程进行专题报道。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方案,实现学法常态化。通过“法治泸县”微信公众号推送“法娃故事会”等300余篇,阅读量8万余人次。
(四)聚焦重点人群管控,推动安全防线更加牢固。
一是牵头推进重点人群组各项工作。牵头制定《泸县做好党的二十大重点人群维稳安保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纪律要求。多次开展调研督导,推进相关部门、镇(街道)切实落实“六类人员”管理措施。
二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管理要求。组织开展案件评查,进一步完善“减假暂”顽瘴痼疾整治措施,全面强化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工作,全县无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参与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特大事件发生。
三是强化安置帮教措施。进一步理顺三级帮教安置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责任。开展全覆盖督查,确保各镇(街道)工作落到实处。出“双列管”函487人份,收到7人份。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措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率100%,发放过渡性补助金和司法救助金共计42240元。
(五)聚焦坚持党建引领,推动队伍建设提质强能。
一是高质量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踔厉奋进新征程”演讲比赛活动,“喜迎二十大、治蜀兴川有我”集中观影活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征文比赛等系列活动,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持续深化“顽瘴痼疾整治”,严肃队伍管理,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家庭成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清理整治、“以案为鉴知敬畏激浊扬清树新风”廉政家访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的管理。
二是高度重视党建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成立6个片区功能性党支部,加强基层司法所党员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融合,定期分析研判,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探索推进融合式“党建+法治”工作模式,做实法律服务,深化法治品牌建设,扎实推进“民心守护”工程暨“走服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以案促改,警钟长鸣”专题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岗位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常态化监督措施,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谋划、部署、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参与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积极统筹推进县委依法治县办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党委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学习法治理论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等与司法行政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年局党委会会前学法12次、中心组学习12次,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三、存在的问题
2022年,泸县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和短板。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有待进一步提高,公证、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知晓率、首选率不够高,新媒体精准普法、守正创新水平不够高,吸引力和覆盖面有待增强。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法律事务日益增多,基层法治人才仍显不足,“一岗多能”干部储备不多,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落实还有待深入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泸县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县委历次全会战略部署,紧扣县政府工作报告决策部署,更好履行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光荣使命,起而行之,全力以赴奋力谱写更高质量的法治泸县新篇章。
(一)科学统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推进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和责任落实,全覆盖推进法治镇(街道)建设,纵深推进“1+8”示范试点成果宣传、应用。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安排,配合泸州市做好迎接全国依法治国法治督察有关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办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历次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依法决策情况、“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五个重点方面开展巡察工作。创新实施“法治红细胞”培育工程,深入开展“法律八进”宣讲,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在基层全覆盖。
(二)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法治人才库,形成法治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明确考核标准,严格考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深化“法娃”普法品牌,广泛开展法治乡村、法治小区建设,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扎实做好迎接省、市中期督查、验收准备,同时组织县内督查。推进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持续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提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法治镇(街道)建设,着力打造12个镇(街道)特色示范项目。加强与高等院校协作建立法治政府研究和实践教育基地,提炼出更多高质量的特色亮点。
(三)推动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一网通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川渝公共法律服务共同体建设。拓展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项目,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公证处办公设施建设、档案管理,力争2023年底达到规范化验收标准。依托园区警务室,设置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四)严格进行特殊人群管理。持续推动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在调查评估、教育帮扶工作中发挥更优、更好的作用,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按照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对矫正中心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完善管理制度、功能室设置等。完善泸县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功能,推进“智慧矫正”建设。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常态化对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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