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泸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泸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3-06 09:17:59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泸县县委、泸县人民政府: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中共泸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文件要求,严格履行行政职能,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印发《关于调整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通知》(泸县卫函〔2022〕58)文件,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并完善由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体系,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负责抓,业务股室具体抓的工作局面。印发《泸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泸县卫发〔2022〕66号),分解指标,明确分工,并要求各卫生健康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多层面组织推动学法。年初印发《2022年度会前学法工作计划》(泸县卫发〔2022〕3号),按计划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学习16次。党委会专题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次。机关党委、党支部、干部职工多个层面开展专题学习4次。全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多部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活动3次,800余人参与学习。基层卫生健康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学习50余次,2000余人次参与。组织33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比武大练兵”活动,闭卷考试合格率达100%,平均分达84.18分。

二是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春节期间通过书写法治春联开展宣传活动,书写和制发法治春联20余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制作宣传标语30余幅;开展知识产权“五进”法律宣传活动,制作标语2幅,印发宣传资料200余份;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学习教育会议60余场,印发宣传资料约5000余份,张贴海报80余张,制作LED标语100余条,干部职工受教育2300余人,宣传覆盖人群共计5万余人。

(三)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能

一是加强审核,依法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对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坚决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执行。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做好相关疑难行政事务法律咨询。2022年进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4件,均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后决定。

二是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简化审批申请材料,推行“综合审批、多证合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落实“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深入实施“马上办”。调整更新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并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按照权责清单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工作环境。2022年,累计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22个,校验医疗机构1145件、护士执业注册1114人次、医师执业注册567人次。

三是接受监督,公开透明。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健康泸县”微信公众号、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信息公开作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机制,有效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2022年共主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15件,回复检察建议1件。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一是持续强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事中公示;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推动事后公示,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在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及托幼(育)机构等领域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和检测乡镇集中式供水19家、二次供水19家、托幼(育)机构14家(其中只招收0—3岁幼儿的机构1家)、游泳场所4家,对不符合要求的2家集中式供水立案查处,对存在问题的机构进行现场沟通与指导,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同时,全面开展对学校卫生、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66件,其中医疗卫生17件、传染病防治34件、公共场所卫生8件、饮用水2件、职业卫生2件、放射诊疗1件、消毒产品2件;简易程序36件,一般程序30件,处罚机构55个,个人11人,罚没金额42.34万元,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

(五)积极探索创新,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将全县126家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纳入试点,结合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类别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等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对职业病危害进行综合风险评定,按风险从高到低分为甲类、乙类、丙类,评出甲类34家、乙类28家、丙类64家。初步建立了用人单位信用体系和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用人单位行为更规范,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二是积极开展省级职业卫生监督实训基地建设。按照“135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实训场所、落实教学师资、优化课程内容,通过模拟实景教学、现场执法带教等多种方式提升教学实效。2022年,我县成功打造全省首家职业卫生监督实训基地,为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三是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手段。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推行“执法+专家”、“执法+质控”、“信用+综合监管”、“互联网+执法”方式,推行错时执法工作机制、信用评价监管机制,在游泳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废物推行在线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六)积极参与案卷评查,促进办案质量提升

2022年,我局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被评查案卷中2件被评为优秀案卷,2件被评为合格案卷,无不合格案卷。同时,抽查的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均做到主体适格、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说理充分、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所有案卷归档整齐,办案质量良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均为“零”,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持续保持监督机构、执法人员“零”投诉记录。

(七)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防控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及时优化调整应对新冠感染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进一步健全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疫情防控网,设立多个县级常备疫情处置工作组和5个工作专班,切实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加强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泸县人员的管控,加强流调溯源培训和应急处置培训,完善应急演练方案,组织开展全县疫情处置应急演练,强化隔离场所管理,推进全县3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和经费不足。面对全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范围广、类别多、对象多、数量大的现状,现有的卫生执法队伍人员配备明显缺乏,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增职业健康监督职能和行政权力责任事项94项,而机构编制和人员未增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需求无法满足。

二是法制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未常态化开展,宣传手段单一。法制宣传和学习停留于表面,学法范围不广、深度不足。

三是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

2023年我局将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纲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健康泸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卫生许可事项集中审批,网上公开,方便查阅。做到信息公开透明,资源共享。

二是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强化执法考评,落实责任追究。

三是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以各级领导干部、医务人员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切实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强化执法队伍的业务建设、思想建设和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四是加强综合监管和执法。杜绝无证上岗、超范围执业现象。坚决依法查处各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中共泸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泸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8日

中共泸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泸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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