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泸县税务局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泸县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泸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03-03 16:37:3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泸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推进税务法治建设工作。在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执法方式、执法规范、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改革方式方法,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更有力,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学法重点内容,纳入年度学法计划,在全局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坚持领导带头讲法学法、会前学法、全员学法的学习制度,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局务会前集体学法11次。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上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作用,实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局依法治税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2022年,泸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了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

(三)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5名新进公务员以团体全市第一,邓代玉个人全市第二的好成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顺利完成本年度新进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配强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健全“公职律师+法律专业人才+业务骨干”的法治团队,对重大执法行为进行法制审核,对泸县税务局工作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通过涉税争议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合同(协议)、现场指导等把脉问诊、出谋划策,全面评估法律风险。泸县税务局6名公职律师出色完成了泸州市税务局、泸县税务局下派的各项法律服务事项审核达20余件次。

二、落实各项举措,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一)执法方式更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在执法时查清事实、列明依据,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对2022年度实施首违不罚的36户纳税人进行说服教育,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建设“枫桥式”税务分局,人性化处理涉税纠纷。响应全省税务系统的号召在每个区县打造一个枫桥式税务分局,在泸县设立首个“枫桥税务分局”,以“龙韵枫桥”为品牌,发挥龙桥精神,沟通交流;发挥龙舞精神,灵活适应;发挥龙雕精神,精雕细琢,利用市县公职律师,税收专家团队上下协调,达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3.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设置对外公开纳税咨询、政策解读、投诉监督电话0830-8512366,保证纳税人在遇到涉税问题、或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能有顺畅的投诉和法律救济渠道,实现纳税诉求当天受理、当天接收、当天办理。2022年处理12345、12366、网络问政等各渠道举报案件102件。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模式。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全程网办的事项增加至214项,线下办理事项减少至14项,依托征纳互动平台实现“问办协同”,全县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理推行“一窗通办”。设立税务综合窗口办理所有涉税业务;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不动产交易涉税事项办理与不动产登记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2.构建“线上+线下”服务格局。线上广覆盖。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成立税费服务支持中心2022年为纳税人解决问题1.56万余个。线下重体验。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动态“需求+问题”为导向,以“数据分析+行为分析”为支撑,合理调整优化办税服务场所规划和功能布局。

3.实施“优流程、优应用”服务举措。简化办税流程。将财行税10个税种实行“一表集成”“一表申报”;落实“免填单”“批量审”“承诺制”等措施,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出口退税平均办税时间均压缩至1个工作日,2022年,有290余户纳税人通过简易注销退出市场。优化纳税信用等级应用,深化“银税互动”,全年为144户企业授信金额超5亿元。

(三)执法规范更严格,不断推动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统一,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定,对税务行政处罚涉及的基本法律、政策规定及系统文书录入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规范了税务处罚行为,切实落实执法“一把尺子”,做到规范统一、过罚相当、公平公正,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办理税务行政处罚522件。

2.依法有序,确保三项制度质效。坚持把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作为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抓手,实现“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充分运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平台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2022年,已公示行政许可事项1996项,一般行政处罚3件。

3.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强化税收法治宣传。积极完成依法治县相关工作,全力推进泸县“依法治县示范单位”建设。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结合“全电”工作契机,向全局干部职工以及辖区纳税人缴费人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宪法施行的深远意义,不断提高职工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法律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四)严格执法监督,精确落实税费政策

一是组织业务部门就执法工作日常开展情况进行税收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税费政策精准落实机制,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税的观念,规范基础执法行为,促进干部职工税收执法能力全面提升,切实防范执法风险,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二是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权责统一,过罚相当、奖惩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税收执法质量评价,用追究倒逼责任,不断提高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法治意识不强的情况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不善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来处理相关事务;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由于目前大部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前置至办税服务厅,存在部分人员对税务行政处罚依据、处罚方式和流程的不熟悉的情况;三是未充分发挥“枫桥式税务分局”纠纷化解作用。

四、下一步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创新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完善法制业务机制流程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建立“枫桥式税务分局”,争取做出特色、形成实效。以“三项制度”落实和文书质量提升为突破口,通过培训辅导、定期督查、绩效考核等多种手段,不断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提升基层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