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23号)及中共泸州市委关于印发《法治泸州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通知(泸委发〔2021〕16号)要求,我局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法治保障自然资源管理,主要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批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2022年是泸县“9·16”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攻坚之年,是“东翼”泸县建设破题发展之年,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神为引领,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牢固树立、认真践行法治系统观、法治大局观、法治人民观和法治基层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一是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和培训教育。持续坚持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以案释法、以身说法,第一责任人用讲党课的方式把法治观念带到群众中间。二是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在积极组织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员参加省、市、县培训的基础上,每年按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实际应用的培训活动。2022年度组织系统188人参加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在线学法,并于11月25日全部通过考试,通过率100%。三是深入开展重大节日法律宣传和大接访活动。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依托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以及市、县组织的大接访等活动,通过摆设宣传展牌、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使法律宣传深入群众,达到良好效果。四是强化党建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保护耕地 你我同在”演讲比赛,激励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勇担重任、奋发竞进,切实强化了法治思维。五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巡山护林、蹲点值守,全力以赴打赢极端高温天气下森林防火攻坚战,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屏障。“9.5”疫情发生后,组织27名志愿者“逆行”出征,成立3个临时党支部,深入太伏镇太平社区、林桥村、石坝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守牢疫情防控阵地。六是扎实有效地实施“民心工程”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增进民生福祉。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上门办证服务46次、助力灾后重建,提供“足不出镇”服务50余次、延时服务105次、绿色通道容缺受理37次、急件办理服务286次等服务。
二、强化领导,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改革、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内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述责述廉述法、约谈、考核等工作制度,常态化分析研判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及时加强风险防控。以“清单制”工作为载体,盯紧看牢森林防火、地灾防治、征地拆迁、规划编制等关键领域,安排部署治理借培训之机搞公款旅游行动,实施“民心守护”工程等重点工作。每年开展廉政谈话500余人次,落实“一岗双责”工作监督1000余次。二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等民生实际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开展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设置“办不成事”受理窗口,化解30多个历史遗留难题。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推动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工作依法前行。
三、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情况
(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打破县域内行政区划和建制界限,按照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思路,科学划定了6个镇级片区,70个村级片区。围绕重大建设项目、违法用地整改、农村一二三产等未来用地需求,精准把握好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的平衡点,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然资源部已审查通过。组织编制了《“9.16”灾后重建过渡期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方案》,确定了28个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涉及用地面积3609亩。
(二)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制定《泸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泸县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细则》等制度文件,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等指标纳入各镇(街道)年终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进“田长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新机制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工作体系。我县“进出平衡”任务11699亩,实际完成13123亩,超额完成1424亩。全力做好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工作,办理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675宗72634平方米,全力以赴跑出农房改善“加速度”,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高效落实要素保障。用足用活省、市灾后恢复重建支持政策,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先补后占”政策,以保民生、保基础为重点,全力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项目用地需求,全年完成征地报批1269.75亩。高效推进渝昆高铁、泸永高速等国、省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顺利取得部、省用地批复,为推进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要素保障支撑。完成了泸县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为我县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农民权益提供了政策保障。
(四)强化集约节约利用。全面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通过“亩均论英雄”、节地评价及标准化建设等措施,积极盘活存量,强化土地供应。2017-2021年度批准用地面积29422亩,已供应19419亩,供地率达66%。
(五)统筹推动生态修复。扎实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沿长江生态治理工作,指导在册非煤矿山编制年度生态修复总结和2022年度生态修复计划,已完成17家;组织开展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出5个问题,均已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监管。组织专家评审土地复垦方案39个;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完成了天洋金峰硅砂、友豪搅拌站、太伏鑫盛石材厂、渝昆高铁弃土场4宗临时用地复垦验收;会同农业农村局验收违法用地复垦图斑34个。
(六)加强森林资源管控。全面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2022年完成营造林1.51万亩,义务植树155万株。巩固退耕还林成果7.2万亩,兑现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面积5.7万亩114.41万元和积极推进林业科技推广油茶栽植示范项目。聘请专业队伍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实现全县松林面积7.06万亩全覆盖,实施森林管护面积6.63万亩,完成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项目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1万元,惠及农户17022户,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114.41万元,惠及农户47600户。
(七)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巡查,坚持“工作走在问题前面”的理念,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用地现象发生,力争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2022年度开展土地动态巡查1008次,参与人数2148人,矿山动态巡查894次,参与人数2338人,购买服务实测煤矿3个、巡查矿山35个。立案查处土地案件25宗,林业案件14宗,已结案16宗,正在办理23宗。处理信访举报26件。开展2021、2022年卫片执法违法问题整改,已整改到位547个5486.35亩,正在整改294个1235.47亩,对历年复耕乱象开展清查整治两次,对发现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县纳入国、省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顶风违建”74宗,已整改销号73宗,正在整改1宗;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共计摸排图斑51280个。
(八)狠抓安全底线工作。在全县组建21支森林防火宣讲队,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在全县营造出“人人讲防火、人人懂防火、人人抓防火”的浓厚社会氛围。开展隐患排查,重点突出“三重一细”和“五周五缘”区域,已累计清理林下可燃物5200余亩8000余吨,排查出涉林火灾隐患114个,已全面落实整改销号。地灾防治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全县上下严格落实“四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穿地灾防治全过程、各环节,2022年度已组织地灾点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5次,涉及160户632人次。争取到省级资金1550万元,统筹用于震后27处地灾隐患整治。已整治消除地灾隐患21处,剩余6处正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力度。一是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机制,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建立县、镇、村三级“田长制”,实体化运作“田长制办公室”,建立完善配套制度,不断夯实各级各部门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二是狠抓用地保障。加大用地报批力度,及时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合理安排用地指标,提前谋划占补平衡,积极提供用地咨询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责任追究、限时办结等措施制度,切实推进用地报批工作的开展。三是规范农用地转用。指导各镇(街道)严格把关农用地转用上报资料,加强批后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
(二)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水平。一是积极推进“标准地”改革与报建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试行技术审查和审批分离制度,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和生态环境部门提前开展实质性审查,将技术审查与审批分离,先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待建设项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在符合办证要件的情况下核发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证书、正式批准文件,实现“拿地即开工”的改革目标。二是持续推进“亩均论英雄”工作,确保参与评价的园区排名稳中有升。三是深入开展混合用地改革,探索工业、商业、科研、教育等多用途复合型用地模式。
(三)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管控。一是持续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坚实基础。快速完善《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推进三个批次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预计于2023年底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二是加快推进实用型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根据发展需要,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科学设计和合理布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依据。三是做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加强指导各镇(街道)编制农村宅基地退出节余指标建新方案,严格把关拟实施项目的业态及用途,促进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四是及时做好用地预审工作,配合县级各部门完成项目选址和规划审查。及时了解重点项目、民生实事项目的谋划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项目规划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继续做好服务。
(四)全面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一是处置存量。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成2020年、2021年卫片执法和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复耕;可完善手续的,及时完善合法用地手续。二是遏制新增。进一步强化县、镇、村、社四级动态巡查,坚决落实监管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对新发违法占地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和报告,将遏制新增工作纳入县综合目标考核。三是建立严格的违法惩处机制,对新增违法用地实行顶格处理,涉嫌违纪的,移交纪委监委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