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水务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3-03 12: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照《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泸县委发〔202210号)和《泸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泸县府办发〔202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工作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督促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其责,全面完成依法治县相关工作;坚持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会前学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和政策要求等作为党组会前学法主要内容,自觉提高政治站位。2022年我局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12部法律法规及相关文 件,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教育培训时亲自进行讲授,以身作则,形成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常态化、规范化。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宣传,增强意识。通过单位多媒体LED平台、固定专栏、普法宣传口号标语等,广泛向职工、群众、社会各界进行深入宣传,着力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2022年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我局围绕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宣传主题,进行水法宣传,共计悬挂宣传横幅10余幅、张贴标语30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2800余份、出动宣传车两台。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了解水法知识、增强节水意识、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

(二)公正执法,依法治理。一是开展河道巡查73天次,长江、沱江未发现有河道违规采砂、占用或破坏河道情况。泸县其它溪河也未发现占用河道或破坏河堤等违法行为。二是对全县800余个利用水资源进行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普查,督促需办理取水许可的1家,更换取水计量器不合格3个。三是对全县132座水库(小二型以上)每月巡查,未发现破坏水利工程或违法养殖破坏水质现象;对水库安全检查,督促水库管理所依法进行管理,按期拆除影响行洪安全的拦鱼设施,清除了影响行洪及坝坡安全的杂物,做好了汛前汛后防汛工作。四是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安全检查135次,发现违规操作10次,督促完成现场整改7件,其中现场处罚2件,罚款0.2万元并完成了限期改正。五是对饮水安全进行检查100余次,未发现破坏供水管网、私接用水管道等违法行为。对5家节约用水工作差的企业进行了节水知识教育。六是进行水土保持巡查62次,约谈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矿山企业7个。督促完成水土保持项目许可8个,水土保持项目验收13个。七是完成行洪论证审批8件,水土保持验收备案13件。

(三)深化落实改革制度,积极转变服务角度。水务局窗口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办理最快、服务最佳的要求,启动了审批效能提速工作。对水务行政审批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全面落实取消、停止、转为服务、优化程序的相关文件精神,逐项重新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明确实施主体、设立依据、办理要件、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和收费依据及标准,更新了一次告知书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办理时限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压缩70%。水务行政许可(审批)共计71件,接待咨询服务145人次。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有待加强。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上重行业内轻行业外,宣传手段形式少,覆盖面不够宽,宣传时段相对较短。

(二)法治意识有待提高。水利行业执法领域相对人法治意识不够强,对水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在常态化普法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以宣传教育与寓教于乐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对依法治水的支持度和参与度。

(二)进一步增强法治意加强对水利行业执法领域相对人法治思想教育,强化法治学习,增强法治意,同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等各类培训,提高其解决执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自觉扛起水利行业依法治理的政治责任。


泸县水务局 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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