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大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对照《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全力推进行政审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信用监管。引导全县600多家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全年产生信用承诺数据2681条;有序运行“信用泸县”网站,1—11月归集上报“双公示”数据6212条,平均校验通过率为99%;持续开展县域信用监测,通过部门选树典型+企业自主申报,泸州市一圣鸿包装有限公司、四川泸州国宾泉老窖酒厂等获评“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二是加强信用惩戒和修复。建立信用联防机制,对失信主体采取信用警示、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畅通信用修复渠道,精准指导数十家市场主体在国家、省、市三级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修复,截至目前,全县范围内产生信用异议申诉0件。
二、坚持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执行市场准入。通过执行负面清单,持续有效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2020年以来,共依法作出行政许可38例,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审查200余个;多次督促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住房建设等26个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市场准入领域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自查清理工作,未发现存在问题。持续规范中介服务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按照省、市要求,对我县县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审查和确认,形成了《泸县县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积极引导中介机构入驻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平台规范运行,实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化、制度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行,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审批工作,建立“帮办、代办”服务工作联络制度,主动靠前服务,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流程办理1小时化”。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持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参与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83个,中标金额11.02亿元,节约资金1.29亿元,节资率10.46%。
三、坚持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市场秩序
一是规范市场物价,扎实抓好各类商品保供稳价,强化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以及教育培训机构收费监督检查。完成城北幼儿园、县城出租车等收费价格调整;制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39.81万元;完成各类价格认定案件78件,涉案金额68.72万元。2022年先后获评全国农产品调查先进单位,全国价格监测先进单位;四川省价格监测先进单位、四川省成本调查先进单位,泸县成本调查工作视频送国家发改委成本调查100周年专题报道。二是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监管。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题活动的方案》要求,深挖加强粮食流通领域问题隐患,对标开展整治。完成了全省2022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开展执法检查,针对粮食经营者的购销活动、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粮食质量及仓储设施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共计55次,其中储备粮油专项检查22次、收购专项检查33次、综合检查23次、联合检查6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通过省、市、县各级人大关于《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新增取得粮食行政执法资格人员7人。
四、坚持协同发展,强化成渝“双圈”法治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以“东翼”泸县发展为抓手,协同完善法治制度体系建设,破除因标准不同造成的区域市场准入门槛、地方保护性政策等制度藩篱。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联动,建立协作响应机制,联合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动法律服务供给一体化,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两地重大项目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探索跨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风险防控联防联调联动机制,不断提高两地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面临的困难和工作建议
一是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不足,希望司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二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区县一级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下一步应尽快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目前部分审批事项未集成到省工改平台,无法做到统一申请和审批信息线上共享。建议省级部门尽快完善平台建设,部分市级审批事项探索下放,办事指南进一步梳理简化。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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