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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县信访局党组 泸县信访局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泸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2-10-08 09:42:4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泸县的总体要求,对照《关于印发泸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刻把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开展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法规,局党组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统筹工作,先后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做到工作推进亲自部署、法治难题亲自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我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局领导干部和职工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做法治泸县的示范者。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凡代拟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按照事先申报、调研论证、沟通完善修改、征求法制意见、发文后及时报备的程序开展工作。今年,未出台或代拟规范性文件。二是关于备案审查纠错情况,今年,我局未向县政府法制机构报送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整改落实的情况。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出台重大决策前,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充分到基层一线调研,充分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重大事项主动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制定后,按照“三重一大”报备规定,及时向县纪委进行报备,接受上级监督。 

(三)大力推动法治信访建设 

2021年,我局大力推动法治信访建设。着力解决法治信访领域的突出问题,坚持信访依法分类处理,严格执行“诉访分离”,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案件分析研判制度、信访稳定工作风险评估制度、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第三方评价信访工作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信访基层基础更加坚实。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将法治政府宣传与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结合起来,在县信访接待中心设置宣传展板、法治警示挂图、LED滚动播放宣传口号,添置“法娃”智能法律服务设备,及时向来访群众普及《信访条例》和治安管理相关规定,营造了法治信访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来访服务,提升接访水平。在县信访接待中心实行“1名县领导+2名专职接访员+1名人民调解员”接待来访群众,第一时间受理、较交办、督促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化解稳定风险。进一步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强化信访工作首办责任,严格规范初信初访的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等环节,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在第一时间把群众诉求解决到位,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初访阶段。着力解决法治信访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度、信访案件分析研判制度、信访稳定工作风险评估制度、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第三方评价信访工作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信访基层基础更加坚实。全年摸排一般信访矛盾纠纷2292件、化解率97%,有效降低了社会稳定风险。 

四是健全访调对接机制。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我县落地生根,努力实现“排查全覆盖、纠纷全介入、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建立健全访调对接机制,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县、镇(街道)两级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县财政拨专款聘请专职人员负责工作。县、镇(街道)信访工作机构与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无缝对接,上下联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人民满意为导向,坚持一线发现问题、厘清症结、化解矛盾,避免矛盾升级、叠加、堆积、上交。 

五是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坚持信访依法分类处理,严格执行“诉访分离”,出台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做到涉法涉诉案件不受理、不交办、不统计、不通报;对照《泸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依法分类处理,精准甄别,厘清诉访,按程序导入法定途径、行政程序和信访程序,基础业务更加规范。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方面,学习的形式仅限于会议,学习载体还不广泛,学习与实际结合度不高,学与用联系不够紧密。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落实法治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强化信访工作首办责任,严格信访案件办理程序,严格规范初信初访的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等环节,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在第一时间把群众诉求解决到位,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初访阶段。 

(二)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强化职能部门的依法履职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的能力,坚持法定途径优先,继续深入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探索缠访闹访但又不能适用刑事处理案件的依法处理措施、方法和路径,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让法治思维成为群众维权和化解疑难纠纷的新常态。 

(三)依法做好源头防控。充分行使信访三项建议权职能,督促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办事。同时,严格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重大项目、决策出台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 

 中共泸县信访局党组 

泸县信访局 

2022年2月14日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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