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共泸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泸县法委发〔2020〕2号)文件精神,对照《泸县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我局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党组依法执政
我局认真宣传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系统学习精神实质、精准把握核心要义,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统筹开展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党内法规,局党组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统筹工作,先后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安排相关工作。领导干部和职工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做全面依法治县的示范者和引领才。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凡代拟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按照事先申报、调研论证、沟通完善修改、征求法制意见、发文后及时报备的程序开展工作。今年,未出台或代拟规范性文件。二是关于备案审查纠错情况,今年,我局未向县政府法制机构报送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整改落实的情况。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出台重大决策前,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充分到基层一线调研,充分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重大事项主动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制定后,按照“三重一大”报备规定,及时向县纪委进行报备,接受上级监督。
(三)大力推动法治信访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将法治政府宣传与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结合起来,在县信访接待中心设置宣传展板、法治警示挂图、LED滚动播放宣传口号,添置“法娃”智能法律服务设备,及时向来访群众普及《信访条例》和治安管理相关规定,营造了法治信访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来访服务,提升接访水平。在县信访接待中心实行“1名县领导+2名专职接访员+1名人民调解员”接待来访群众,第一时间受理、较交办、督促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化解稳定风险。对全县重点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再次梳理,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镇(街道),要求切实做好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工作。全年摸排一般信访矛盾纠纷2292件、化解率97%,有效降低了社会稳定风险。
四是健全访调对接机制。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我县落地生根,努力实现“排查全覆盖、纠纷全介入、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建立健全访调对接机制,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县镇两级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县财政拨专款聘请专职人员负责工作。县镇信访部门与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无缝对接,上下联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人民满意为导向,坚持一线发现问题、厘清症结、化解矛盾,避免矛盾升级、叠加、堆积、上交。
五是完善信访依法分类清单制。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制度,完善信访依法分类清单制,厘清诉访,精准甄别,按程序导入法定途径、行政程序和信访程序。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率先出台了《泸县公安局依法分类处理的信访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和信访依法分类处理。
二、工作不足和原因
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方面,学习的形式仅限于会议,学习载体还不广泛,学习与实际结合度不高,学与用联系不够紧密。
三、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关于印发《中共泸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泸县法委发〔2020〕2号)文件精神,对照《泸县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目标任务为导向统一组织实施,整体推进;坚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突出问题治理,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积极推进法治信访建设进程。
四、下步主要安排
(一)落实法治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强化信访工作首办责任,严格信访案件办理程序,严格规范初信初访的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等环节,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在第一时间把群众诉求解决到位,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初访阶段。
(二)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强化职能部门的依法履职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的能力,坚持法定途径优先,继续深入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让法治思维成为群众维权和化解疑难纠纷的新常态。
(三)依法做好源头防控。充分行使信访三项建议权职能,督促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办事。同时,严格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重大项目、决策出台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
中共泸县信访局党组
泸县信访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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