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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县石桥镇委员会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石桥镇 发布时间:2022-02-28 11: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文化体系建设、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为深化法治石桥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建设,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机关干部会前学法的必学内容。落实《2020―2022年石桥镇每年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全年组织开展2期党委中心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召开2次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讲座。

二是深入推进宪法实施。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为契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年我镇中心组学法共学习17次,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是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泸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和重点法规学习宣传,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共13场,制作普法宣传标语横幅21幅,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益群众5000余人,现场解答法律咨询91次,前往各村、社区、企业、单位、寺庙等开展普法文艺演出、法治宣讲会等13场,为推进法治石桥、和谐石桥、平安石桥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二)依法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

认真学习落实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一是利用LED屏、微信当家人群、社区宣传站载体广泛深入宣传,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70余次、发放相关法治宣传资料1万余份。二是做好各类活动和场所疫情防控。对餐饮、商超等场所,坝坝宴、展览展销等大型活动现场,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防控措施,每周督查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累计开展督查200余次,出动人员350余人次。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环境,严格执行《泸县县本级权责清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要求,持续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和审查标准,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提升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进行自查梳理,全面清理和整改不符合决策规定的行为。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开展合法性审查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思维有待提升。少数机关干部应用法治思维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会前学法制度落实有待加强。

二是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执法人员配置不足、专业能力不强、监督渠道单一,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宣传效果有待提升。普法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灵活性有待继续优化,普法宣传带动全民守法用法质效有待进一步释放。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培训,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三)进一步提升法治教育。按照“八五”普法宣传规划,制定普法工作目标,提升普法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灵活性,开展精准宣传,提升普法实效。

 


中共泸县石桥镇委员会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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