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泸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做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2021年,全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主要依托省级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推进。按照“破解一批问题短板、构建一批长效机制、形成一批集成经验”的总体思路和“分类施策、稳步推进、重点突破”工作模式,以“清单制+责任制+时间表”推进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民、社会依法治理四个方面、24个节点、132项举措,切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示范试点,全县收集、查找并整改法治领域问题94个,打造示范点位19个,创新推出各项制度机制、典型经验做法35项,基本完成示范试点各项任务。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统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1年,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12次,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9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建立县政府常务会议题法制审查和司法局列席常务会制度。深化特色示范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公调诉对接’机制”和“‘三专工作机制’依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被确定为泸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特色示范工作;玉蟾街道、云龙镇、玄滩镇获评市级法治示范镇(街道)。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制发县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送备案。先后开展了涉及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处罚、砂石渣土运输车辆管理、计划生育、长江流域保护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5次,确保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相衔接。
三是充分发挥法制审查的“参谋助手”作用,2021年开展合法性审查1535件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000余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81份,经审查的文件无一例产生法律争议。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制发工作方案、审查清单等制度文件6个,合法性审查工作已在各镇(街道)全面铺开。提升法律顾问工作实效,全年法律顾问团成员共参与研究县委县政府涉法事务50余件次,提出各类法律意见300余条。
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从2021年7月起,县政府集中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4件,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1件。另提出1条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意见。代表县政府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5件,结案13件,未发生败诉案件。行政应诉连续三年保持0败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是创新推动行政裁决工作。推出“定方案、强保障、建机制”的“134”工作模式规范行政裁决,打造“便捷、高效、多元、畅通、共赢”的多元治理工作格局。印发《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泸县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公布涉及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行政管理领域的9项裁决事项,实现行政裁决清单目录式的管理。共收到行政裁决申请8件,调解后撤回3件,成功办理5件,均未收到当事人的不良反馈,其中泸县方洞镇办理的土地纠纷裁决案例和泸县水务局办理的取水纠纷裁决案例被省上确定为典型案例。
六是以执法监督协调为抓手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建设,参与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形成《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清单》。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案卷评查62件全部合格,进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17件,办理执法监督投诉案件3件。开展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发现并监督整改了生态环境、道路运输等领域9个突出问题。
七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明确我县514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全县各部门协同开展信息核查工作1500余件次,部门自行调查核实2000余件次,修订印制取消证明材料的办事指南6000余份,办理告知承诺制事项近10000件,未收到一例举报投诉,工作效果良好。
(三)创新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2021年,以民法典、禁毒、反电诈、森林防灭火、宪法等为宣传重点,以“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为抓手,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全面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百场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136场,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题活动,泸县代表队荣获全省第一、全国第六佳绩。结合禁毒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重点打造泸县禁毒教育基地、得胜镇大水坝村禁毒教育基地、云锦镇民法典禁毒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法治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等法治示范建设,玉蟾街道、玄滩镇、云龙镇、石桥镇洪安桥村、喻寺镇谭坝村、云锦镇烟霞阁社区、玄滩镇刁河村、玉蟾街道朝阳社区、泸县人民医院、四川景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四川省新康意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法治示范建设单位。2022年春节期间,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春节专题暨“法治春联进乡村社区”活动,突出农民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宣传主题,广泛组织普法志愿者、书法爱好者书写赠送法治春联3300余副,依托乡村当家人微信群平台大力开展疫情防控“以案释法”行动。
(四)做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为100%。推进律师行业管理,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办案37件;律师参与调解案件4件,办理涉恶案件1件,认罪认罚案件248件。办理各类公证870件,参与川南城际铁路、渝昆高铁等项目证据保全公证,为重大项目及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高效公证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31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3916件,调解成功3905件,无因调解不当造成矛盾纠纷升级恶化案件。支出个案补贴、专调员工资等费用108余元。当前重点推进驻庭调解工作、“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协助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
(五)做细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成立了泸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理顺工作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建立衔接配合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开展案件查纠整改,完善制度建设,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档案管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强化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进行网格化管理,推进手机APP定位和手机号码基站定位协同运作,结合微信位置共享、“雪亮工程”“电子手环”等开展信息化核查。
二是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开展安置帮教对象“大排查大教育大帮扶”专项行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尽快融入社会,对家庭困难的刑释人员落实了一次性生活过渡补助,共发放补助金31620元。严格落实人户分离刑释解教人员户籍地和居住地“双列管”工作,今年共发出“双列管”函87份,接收“双列管”函4份。
(六)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9月16日,泸县发生6.0级地震。司法行政系统快速响应,紧急抽调应急队员投入一线,支援嘉明、玉蟾、石桥镇开展灾情摸排、群众安置。第一时间掌握在册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受灾情况,落实安置稳控措施。开展涉灾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到重点小区开展稳控工作,引导业主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和诉求。抽调法律服务骨干力量,为抗震救灾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40余件。组建志愿服务分队,深入村社进行法律宣传、心理疏导,协助解决震后生活困难。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积极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亲自谋划、部署、参与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亲自参与法治镇(街道)示范建设验收、司法所工作督查等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亲自过问、部署、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党委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学习法治理论知识纳入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等与司法行政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年局党委会会前学法12次、中心组学习12次。邀请西南政法大学创新型国家建设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家镇为全县领导干部作民法典专题讲座,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较为薄弱。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少,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
(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度有待加快。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借用法院场地且空间有限,公共法律服务要素不完整。全县仅有云龙等少数镇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开放式服务平台,村(社区)也仅仅是挂牌,没有相对固定的阵地和服务力量。同时,全县专业法律服务队伍薄弱,无法满足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三)普法依法治理有待加强。普法氛围不够浓厚,形式不够丰富,针对性不够强。基层群众法治意识有待继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有待增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统筹做好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持续推进民主法制改革领域相关改革工作。持续巩固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成果,提升全县依法治理水平。科学编制法治建设系列实施方案,为我县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提供科学指引。制定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制落实责任分工,常态化、制度化统筹推进落实,通过考核激励、通报督办等方式,突出重点、攻破难点、打造亮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合法、科学。进一步完善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日常联络及管理机制,增强工作实效。持续做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有效组织案卷评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四级体系试点工作。做好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强化工作保障,加强能力建设。
(二)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做好“七五”普法总结表扬和“八五”普法启动工作,推进泸县“八五”普法规划落地实施,重点抓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居)民普法群体。启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规范化;联合县教育体育局编印泸县教育德法专刊,规范指导全县中小学有计划、有目标开展各项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以培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为契入点,以乡村当家人微信群为平台,加大乡村(社区)普法输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探索实施普法提示函制度,实施“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行动,持续开展法治示范建设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
(三)持续优化法律服务。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编制《泸县“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法律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川渝公共法律服务共同体建设。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精简公证等业务办理手续,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切实发挥作用。加强监管,动员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改进管理模式,转变观念,优化管理制度,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巩固“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机制成果,拓展专业化行业化人民调解领域,提升调解水平,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四)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加强部门对接,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强化教育引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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