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县公安局委员会 泸县公安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泸县县委、泸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和《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泸县公安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县等重大战略部署,稳步推进各项公安工作,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1.全警主动出击,决战疫情防控。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疫情即是命令,疫情发生后,迅速构建“一办十组”工作责任体系,组织机关警力以及52名警校在读学生志愿者下派一线,配合各镇(街)、交通、卫健等部门开展疫情防控。成立13个战时临时党支部,以党建统领11个“抗新冠”检测点和2个隔离点的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共排查车辆13万余辆,人员25万余人; 办理涉疫类案件11件(行政案件5件,刑事案件6件)。
2.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监督工作。印发《泸县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试行)》,法制审核出具的审核意见或建议,作为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公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主动警务前移,护航重点项目平稳推进。成立打击建筑领域犯罪侦查专业队入驻泸县建筑业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服务三大园区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机制,与泸县经济开发区、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泸县现代农业园区及重点企业代表签定“警园共建”“警企共建”协议。2020年,接涉企类报案41件,协助企业挽损和提供法律咨询31件,立刑事案件7件,为企业挽回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3.15亿元。
2.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惠民护企政策落地落实。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维护秩序与保障权利统一,转变公安行政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一是推行“放管服”改革措施,通过运用科技手段创新行政管理服务方式,优化行政审批,实行“网上办”“就近办”“指尖办”等“一站受理,集成服务”,落实“最多跑一次”便民措施,配合实施“零证明城市”建设。2020年,取消证明材料37项。二是通过清理本级行政许可目录、前置条件、流程图、办事指南、中介机构、收费等事项,在政务服务网站向社会公布,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通过派驻首席代表配齐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中心机构人员,明确职能职责,健全办事制度。目前,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 100%,现场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达到 99%以上。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行网上办案单轨制运行。网上办案单轨制运行,是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现已落实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全部网上运行、流转,实现网上全程实时监督,解决了传统办案模式下书面审核费时费力的弊端。目前,已全面实现案件100%录入警综平台、100%网上单轨制办理、100%案件质量追踪和100%网上执法考评,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推行执法质量每周提醒、每月考核制度。根据《泸州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评分标准》和《泸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的规定,实行案件执法质量每周通报、每月考核制度。将案件审核工作作为法制工作首要重点,一是案审民警每周对案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提醒,责令办案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并将当月审核的所有案件情况和其他执法事项纳入各部门当月绩效考核执法工作考评中。二是法制大队对当月各部门办理案件执法质量开展个案考评,因执法质量问题被评为不合格案件的,对办案部门和责任民警发放执法提示单和警示单全局通报,并移交县局督察大队追责。
(四)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
1.建立“公调诉”对接机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公调诉”对接机制,推行矛盾纠纷化解从矛盾纠纷受理、友好协调、达成协议到后续履行的“一站式”服务。基本完成 “公调诉E网通”平台建设,在西部地区率先实行矛盾纠纷平台流转,当事人、调解员、律师、法官之间借助可视语音系统进行交流互动,且支撑多方多地参与调诉活动,实现了公安接收、调解接手、律师帮忙、诉讼闭环。2020年,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292件,其中司法确认66件,收到了为公安减压、为诉讼减负、为群众解难、为和谐助力、为平安加油的良好效果。
2.积极化解积案和打击非访行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访接待制、信访工作联络制、矛盾纠纷排查制、信访责任追查制、领导包案制等信访工作制,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到底,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涉及信访案件的部门分管局领导和部门领导多次下访进村入户,到重点信访人员家中与其进行深入的交谈,使信访工作开展得更加顺利,使群众对信访工作更加理解支持。2020年,共接待来信来访信访件386件,信访办理90件,信访程序受理4件,信访办理率较去年同期上升了6.7%,主要诉求为各种矛盾纠纷、涉法涉诉、举报投诉、对各种认定不服、噪音扰民、咨询建议等。其中涉法涉诉最为突出,占信访办理件的38.9%,现已办结87件,办结率为96.7%。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毒品犯罪打击力度有待加强。泸县的毒品问题整治工作,在基层基础、涉毒人员管控、外流贩毒整治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普法宣传力度不够。一是信息不对称问题。多渠道进行宣传,但是群众的想法需求却较少获取。二是宣传内容碎片化。传统宣传摆摊子、发传单,内容枯燥乏味,而群众想要了解和应该知道的技能、意识缺乏。
(三)涉疫案件办理难度大。群众的防范意识较低,疫情防控宣传不到位。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情况;把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会前学法,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授旗仪式上讲话等系列法治精神,多方式学习党内规章制度和公安业务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增强大局意识,主动站在全省、全市、全县的高度谋划工作,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实。
2.将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深入推进依法执政,将法治建设与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及法制部门的作用,重大决策讨论决定前,实行规范性合法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3.努力提升法治业务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多方法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提高班子法治观念。鼓励民警提升法治能力水平,对落实司法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实行奖励。
4.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强化党内监督,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当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和群众参与权,提高执政能力。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对重大信访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排查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对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行政处罚等及时公开。
2.深化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党委专题研究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和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工作,加强案管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使用管理。
(三)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1.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队伍建设。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坚持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不得办理案件。目前,我局332名民警中有325人通过基本和中级考试,其中5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2.履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和法治意识,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力度,积极应对各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每一件案件均安排熟悉相关业务的执法人员与专业律师做好相关应诉答辩工作,出庭人员认真做好庭前准备,认真撰写行政诉讼答辩状、行政复议答复书,按时提交证据材料和手续资料。
3.加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协调配合。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诉前、诉中的协调化解工作,完善调解机制的衔接。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司法建议、行政复议意见书,发挥司法建议、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指导作用。未出现不出庭应诉、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不尊重司法权威的情况。
(四)推进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等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1.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习近平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宪法》核心要义列为必学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激发领导干部维护宪法法律尊严的自觉性,强化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担当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升公安管理法治化水平。
2.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将民法典学习纳入政治轮训课程,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全警培训。进一步厘清权责范围和界限,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公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与水平。
3.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公安本职工作,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坚持普法宣传常态化,利用特殊节假日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在重点路段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充分利用“平安泸县”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向社会和群众宣传与公安工作有关的法律常识、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2020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0余次,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100余条。
(五)推动破解法治难题,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加大严打整治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断卡”行动、“黄赌毒”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重点抓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动。2020年,立刑事案件1359件,刑事拘留363人,提请逮捕298人,批准逮捕243人,取保候审319人,监视居住113人,移送起诉571人;办理行政案件1750件,强制隔离戒毒91人。
2.强化“公调诉”对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公调诉对接”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公调诉E网通”对接平台,实行各类矛盾纠纷公安接收、调解接手、律师帮忙、诉讼闭环。2020年,排查矛盾纠纷2342件,调解成功2173件,调解成功率92.78%,矛盾纠纷流转率达到100%;派出所移交、委托驻所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1448件,调解成功1292件,调解成功率89.23%,其中司法确认66件。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和源头问题,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再添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全警参与,打好禁毒摘帽攻坚战。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坚持党的领导,公安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净土”行动为抓手,夯实涉毒人员管控基层基础和外流贩毒整治。推动全县禁毒教育预防基地和各镇(街道)社戒社康标准化规范化中心、站、点建设。
二是继续深入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思维和守法意识。以各警种以及派出所为主体,“平安泸县”微信微博平台、辖区学校、企业、场镇为阵地的“线上+线下”模式,把握赶集天、主题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三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部门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沟通协调;强化宣传培训工作,提升办案人员执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全民自我防范意识。
中共泸县公安局委员会 泸县公安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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