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统党组〔2022〕10号 签发人: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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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县统计局党组
泸县统计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
报 告
中共泸县县委、泸县人民政府:
2021年,泸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继续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治统,充分发挥统计法规的保障作用,切实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全员执法,努力提高法治宣传的实际效果。现将我局开展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计法治建设更加有力
(一)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
落实县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工作,充分发挥“一把手”作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带头作用,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细化抓落实”的岗位责任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执法监督局,负责具体实施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专人管,从领导重视到工作组织落实,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明确要求领导干部树牢法治观念,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率先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监督,严肃党纪政纪问责。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局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精神,对全局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研究安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在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过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聚焦体系建设,统计制度落实更加顺畅
我局先后建立健全《泸县统计局法律顾问制度》《泸县统计局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制度》《泸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泸县统计局日常学法制度》《泸县统计局会议学法制度》等统计法治制度,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泸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为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检查目的、对象、内容、检查组织实施步骤、检查方式、纪律要求等,有力推进依法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普法教育,干部法治意识更加强烈
(一)加强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培训
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和党支部学习必学、必训内容,把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在落实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基本法和党内法规的普法宣传。充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将中央相继出台的《意见》《办法》《规定》向干部职工进行反复宣讲。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提高统计队伍依法统计意识。
(二)加强乡镇统计人员法治培训教育
把恪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及统计普法渗透到镇(街道)领导和统计员业务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切实提高镇(街道)领导和统计人员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水平。以住户调查、劳动工资等业务培训会为契机,对各镇(街道)领导和统计人员作系统的统计工作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树立统计法治意识、指标意识和数据协调性意识,进一步深化统计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深刻认识到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权威性。
(三)加强社会公众统计宣传全覆盖
充分利用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法制宣传月在县城区十字口、音乐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开展统计宣传工作,让社会公众了解统计法、认识统计法、遵守统计法。充分利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脱贫攻坚帮扶走访工作,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各类宣传资料,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实现统计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通过各类活动,面向社会宣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深人民群众对宪法等法律和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了解,营造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统计法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四、坚持依法行政,统计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一)严格统计执法人员管理
2021年我局组织统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培训两次,内容包括统计行政处罚项目和依据、统计行政处罚违法适用条款、四川省统计执法检查程序等,重点讲解统计执法检查基本知识。先后选派人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统计相关法治培训,不断提高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升全员统计执法整体水平和能力。对统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造册,排除调离人员、合同工、工勤人员,我局拥有行政执法证件15人。
(二)推进统计工作公开透明
行权平台正式运行以来,我局严格执法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执法相关信息。建立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申诉渠道畅通,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能依法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每年度行业(本系统)无违法行为引起的重大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
(三)建立健全权力清单、事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
根据有关要求,梳理、公布、编制了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完成与数据资源共享平台事项目录的关联,认领了7项行政奖励,认真落实新增行政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及时补充优化权责清单和工作流程图,完成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大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一是认真开展统计常规执法检查。将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的企业数据上报工作作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统计人员是否了解统计知识、是否通过一套表平台准确上报数据,对企业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会计明细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进行检查,执法过程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程序进行。严肃查处违法代填代报、违法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等行为。2021年共执法检查50家企事业单位,对1个企业进行立案查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向相关镇(街道)反馈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二是认真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巡查工作。每月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联网直报平台主要指标数据修改幅度较大的企业开展统计巡查,并对数据变化大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认真查看企业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资料,并形成季度巡查报告上报市统计局,严守统计工作“四条红线”。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统计法治宣传缺乏亮点
我局采取了多种形式的统计法治宣传方式,但形式单一、缺乏新意,没能采取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统计法治与新兴媒体有机融合,缺乏独特的统计法治宣传作品。
(二)统计执法力度有待强化
在实际工作中,对立案调查的企业多仅限于警告的行政处罚,较少罚款,对企业的威慑作用并不明显。
六、下步工作安排
(一)优化宣传,突出亮点
出台“八五”统计普法规划,更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统计普法工作,结合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平台,送法进镇(街道)和企业,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发挥头脑风暴打造亮点突出的统计法治宣传作品。
(二)打造队伍,强化自身
建立健全依法治统制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积极防范和化解统计矛盾纠纷,抓好统计队伍建设,促使统计人员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在工作实践中把统计执法工作和统计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统计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进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三)加大力度,落实监督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做到有案必查,不留执法“盲区”和“死角”,在统计执法方面绝不能出现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明确行政执法流程和岗位职责权限,加强执法考核和评议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完善和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要注重将统计执法与统计行政指导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树立起统计机构执法公平严谨良好社会形象,另一方面提高被检查对象统计法律自律意识和统计业务水平,使统计部门与被调查对象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特此报告
中共泸县统计局党组 泸县统计局
2022年2月25日
抄送:县委依法治县办
泸县统计局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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