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推进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重点围绕禁毒、安全生产、乡村振兴、行政执法等开展会前学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2021年,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12次,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9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
(二)强化组织领导。根据职务变动,顺应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就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多次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落实。面对突如其来的“9·16”泸县地震,依法启动县级地震一级应急响应,与抗震救灾有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全覆盖合法性审查,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
(三)强化系统推进。县委常委会听取法治工作汇报2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对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专题研究行政执法、“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城乡治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协作。坚持问题导向,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森林防灭火、反电诈和禁毒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四)强化督察考核。按期向市委、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泸县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评议监督。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依法治县年终考核,充分发挥考评激励导向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完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一是结合换届选举情况,及时优化调整应对新冠感染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二是印发《泸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方案》,设立2个县级常备疫情处置工作组和4个工作专班,进一步健全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疫情防控网。三是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形成“纵向衔接、横向调度”的指挥体系。
2.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强化寄递物流业安全监管及冷链物流运输车辆管控,重点打击非法存储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行为,最大程度阻断疫情经物传播途径。三是加强涉疫网络舆情监测,落实动态巡查管控,依法打击涉疫网络舆情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净化网络舆论环境。四是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村(社区)治安防控和重要场所治安联防,做好人群流量管控,严控聚集性活动。2021年,查处涉疫类行政案件5件,警告1人、罚款4人。
(二)优化决策机制,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制发县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二是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先后开展了涉及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处罚、砂石渣土运输车辆管理、计划生育、长江流域保护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5次,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相衔接。
2.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对全县公共政策措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一律实行会前合法性审查,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查1535件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000余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81份,经审查的文件无一例产生法律争议。印发《泸县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程序》《泸县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指导目录》等文件,健全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范围,落实审查力量,构建全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
3.注重汇民意集民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决策公开”专栏,充分听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意见建议,及时公开意见征集情况、反馈决策结果,全年共公开征求意见21次,公示征求意见结果21条,公开涉及重大项目、重大民生信息、预决算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8124条。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环境。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23个部门1067项行政权力,编制公布《泸县县本级权责清单(2021年本)》。二是依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公布《泸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县级公共服务事项365项、镇级公共服务事项155项。三是严格规范中介服务事项,依法降低中介服务准入门槛,引导16家中介机构进驻“网上超市”。四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要求,持续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五是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对旅馆业卫生许可、人员登记、年度报告等进行双随机抽查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2.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一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取消农业农村、商事登记事项5项,实现“全程网办”事项2711个,“一网通办”事项2712个,“最多跑一次”事项2689个。二是积极拓展“跨省通办”应用范围,建立“跨区域通办”事项清单342项,开设服务专窗29个,全年办结“跨省通办”事项2000余件,推进异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梳理告知承诺事项514项,编制告知承诺制清单目录和制度材料汇编,全县各部门协同开展信息核查工作1500余件次,部门自行调查核实2000余件次,办理告知承诺制事项近10000件,未收到一例举报投诉。四是深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办理“审批改为备案”263件次、“告知承诺制”341件次、“优化准入服务”143件次,新增市场主体5918户。
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严防地方政府失信行为发生。完善全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债务数据统计监测制度,对政府债务、或有债务、隐性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及时开展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提示。二是整治和预防采购单位失信行为。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工作,开展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缺失专项检查,2021年,作出行政处罚4起。三是强化信用监管。推动涉企信息公示工作,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分别为95.06%、94.37%和97.12%,103家企业、5家农专社、83家个体户完成信用修复。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按领域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作为部门内设机构,实行“局队合一”执法模式,落实各领域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二是深入推进玉蟾街道、喻寺镇、玄滩镇、云龙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创新“一张清单明权责、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制度强统筹”执法模式,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是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对全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全面完成新执法证申请工作。二是加强执法系统建设,完成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建设的任务。三是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4次,检查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卷宗62份。四是深化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整改突出问题 5个。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一是开展“春雷行动2021”“铁拳”“双打”“网剑行动”等专项行动,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扰乱市场秩序、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二是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三是以治理工资拖欠为重点,对全县范围内工程项目全覆盖检查,加强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惩戒和移送力度,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显著。四是加大对非法运营、超限运输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保障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有序。
(五)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全年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21件、县政协提案163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工作,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研究办理,全面提高工作执行力。
2.依法接受司法监督。调整泸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2021年,县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4件,办结16件,其中纠错8件;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5件,年末结案11件,县政府连续3年保持零败诉;县法院审结全县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1件,其中确认违法6件,责令履职1件,各部门均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3.依法接受审计监督。2021年,审计机关紧盯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审计(调查)计划项目18个、上级交叉审计(调查)项目6个,审计(调查)单位97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4件,提出审计建议意见23条。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印发《泸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泸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累计发布政策解读28期,主动公开政府文件41个,办理信息公开申请31件,发布信息23276条。
(六)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拓展“法律八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一月一主题”宣传,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活动1750余场次。2021年,我县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竞赛中荣获四川省冠军(小学组)、全国二等奖。
2.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在全省率先探索行政裁决实践路径,强化队伍、技术、阵地保障,建立办理、告知、调解、救济程序衔接机制,逐步实现行政裁决与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制度之间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构建起“便捷、高效、多元、畅通、共赢”的多元治理工作格局。
3.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解决。探索建立信访事项事权责任和稳控责任认定规则,细化分类认定工作责任,依法规范化解信访问题,扎实推进“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国省市交办的68件疑难复查案件全部按期化解。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基层基础工作较为薄弱。镇(街道)、县级部门均存在法制审查力量不足的现象,个别单位未配备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查人员,部分单位虽已配备但并未真正发挥实效。随着行政复议改革的推进,复议案件复杂程度和结案质量要求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
(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综合执法成效不够明显,工作创新不足、探索不够。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现象依然存在。
(三)特色亮点不够突出。部分镇(街道)、县级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创新意识不强、特色亮点打造不够、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不足、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做好法治规划。对接上级法治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法治泸县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泸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二)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开展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健全审查机制,配强审查力量,全面提升镇(街道)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
(四)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促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各项任务,切实解决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经费、办案条件等问题,确保完成行政复议机构改革任务。
(五)深化法治示范创建。持续推进法治镇(街)、村(社区)、医院等示范建设,以行业、地域为重点打造特色法治示范点,以点带面,形成辐射带,切实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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