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县县委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泸县委〔2020〕19号
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我县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突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建设幸福美丽泸县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实行“一窗受理”。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274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商事改革中推行企业开办“小时清单制”。通过“小时清单制”新设企业1823户,其它办件6404户,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2.25个工作日。三是工程建设改革中实行“四联合”审批。对照项目建设四个阶段,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阶段办理、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出件”服务模式,审批服务全流程压缩至105个工作日,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15个工作日。
2.深入推进权责清单制度。一是梳理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公布《泸县县本级权责清单(2019年本)》,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499项,并逐项编制责任清单。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转调整事项,梳理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四办清单”。二是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全县清理公布县级公共服务事项345项,进驻县级政务服务大厅267项,网上可办公共服务事项280项,网办率81.15%。明确“最多跑一次”公共服务事项332项,实现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
3.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协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实行市场主体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办理容缺受理、延时预约办件、无偿送达证照1900余件次;办理股权出质登记61件,帮助企业实现融资3.61亿元。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9年,按全县企业5.7%的比例对企业是否正常且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抽查,共抽查企业376户,抽查结果全部正常并公示。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出“云税贷”免抵押信用贷款,全年发放2000余万元。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探索构建黑名单退出长效机制,目前已发布联合惩戒案例86个,其中,2019年188人主动履行案款1188万元,强制履行案款290万元。
4.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印发《泸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强化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阳光政务在线访谈”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县各级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049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93条。
5.推进“0证明城市”创建。组织开展泸县“0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清理要求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共取消证明事项461个。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公开遴选法学专家和律师15名,充实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将县司法局、“两委员一代表”纳入县政府常务会和重大决策专题会固定列席范围。2019年,全县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均为100%。
2.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三轮清理工作,共清理出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清理结果均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3.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正式发文2件,报送备案2件。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整合相关机构行政执法职责,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筹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在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4个领域分别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为主管局内设机构,以主管局名义实施执法。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考试313人,目前全县共有有效行政执法证1058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抽查13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23件、重大处罚决定备案10件。
3.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沟通联系、双向通报、提前介入、案后回访、双向培训等机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力量有效衔接。县检察院先后深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调阅2019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卷材料,共监督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行政执法案件2件2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其中不予受理4件,予以受理3件,审结2件,复议申请数量较往年有所下降。二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9年,共收到行政应诉6件,其中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1件、裁定撤诉5件,均未开庭审理。
2.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按照“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农民工专项法治服务、法治扶贫、乡村振兴、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题普法活动,增强普法针对性。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650余次,涉及人数17万人次。
3.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队伍建设,全县建立人民调解组织389个,人民调解员3161人。全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80件,调解成功2962件,调解成功率99.40%,涉案金额2182余万元;排查纠纷14852次,预防纠纷1082件,无因调解不当造成矛盾纠纷激化升级案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立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泸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迎检工作方案,统筹部署创建工作。提出创建宣传工作“八个推进”“五个有”等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实地核验、满意度测评、随机访谈和考试、氛围营造等工作督查,对照100项指标体系,收集归档资料60余卷,圆满完成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
(六)加强法治理论研究。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任组长的课题组,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模式研究》课题研究,深入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召开研讨会10余次,完成课题论文撰写,确立了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基层社会依法治理“1+6+N”模式,被确定为市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并通过验收。
(七)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
1.加强媒体宣传。各媒体业态开设依法治理专栏,动态报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经验成效,全年刊发法治宣传标语10000余条次、法治报道2000余篇次。开通“法治泸县”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24期,成为干部群众获取法治资讯和法律知识的重要平台。
2.加强社会宣传。实现县域范围内LED、户外大屏、大型广告牌、宣传橱窗、出租车及公交车车载系统等社会宣传全覆盖。全县累计刊载法治政府建设社会宣传大型喷绘标语12幅,LED、户外大屏滚动播出社会宣传标语10000余条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1.完善组织体系。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调整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委副书记任副主任,相关县领导及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委员。调整泸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县领导及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等会议6次,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泸县全面依法治县2019年工作要点》和《泸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台账》,将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园区、部门(单位)。
(二)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结合泸县实际,修订完善《中共泸县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制定《县委重大决策三方会审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在重大决策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决策前,必须经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县审计局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全县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档案,实行各建档管理党委负责审定本级领导干部法治档案制度。县委常委会议会前学法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2次,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举办泸县2019年全面依法治县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400余人参加讲座。
3.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2019年,办理政协提案202件、人大建议113件,办理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强化工作保障,提升法治建设效能
1.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投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经费149万元,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期向市委、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泸县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评议监督。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在人代会上报告并公开。落实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书面报告制度,2019年第一季度,20个镇(街道)、28个县级部门提交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网上进行公开。
3.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按照省、市、县部署,对全县2019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工作合力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工作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磨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条块发展不平衡较为明显。
2.法治工作队伍有待优化。受人员编制的限制和财政不足的影响,基层法治工作队伍人员不足,能力和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人员比较缺乏。
3.基层干部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违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开展工作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完善制度,提升领导干部法治工作水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少数”,建立法治档案,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强化法治理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督促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推进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
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执法队伍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以及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培训,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根据省、市相关标准,及时梳理公布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严格参照裁量基准处罚,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健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司法监督,规范引导新闻媒体监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5.深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落实部门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宣教重点,切实做好重点人群法治培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和新媒体作用,开展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中共泸县县委 泸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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