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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民政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1-01 14: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督导准备工作的通知(泸县府发〔2017〕36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对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梳理,有关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中心组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社会风险评估等,加强合法性审查。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探索构建党务公开信息反馈机制。

(二)、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涉及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基层政权、社会组织、婚登收养等方面内容,主动公开泸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工作规划、行政权力事项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服务类信息。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依法公布现行有效文件目标、文本动态调整,全面落实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各项规定。

(四)、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外,在民政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五)、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引导他们依法办事,依法依规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

(六)、制定《泸县民政局法律学习宣传计划》,组织民政干部职工、下属事业单位成员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宣讲法律法规制度,党组中心组、职工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法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行政事务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七)加强民政系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九九重阳节、11·9全国消防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开展“法律进千村”活动,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八)、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力度。围绕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做好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孤儿、老年人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民政维权工作联动机制。完善涉军维权法律服务工作和老年人维权援助点工作制度。

二、创新经验及做法

开展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助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完善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立完善群众议事、工作评议、民情恳谈等制度,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发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依法治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对低保五保、涉军群体、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等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联合接访、重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攻坚化解。依法治理信访秩序。完善大调解工作衔接制度机制,对缠访闹访、越级非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完善网上受理信访的平台和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符合条件的导入司法程序。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机关单位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对村(社区)主任开展法治培训,指导各镇(街道)组织村(居)委会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等开展集中学法。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和村规民约,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标准化建设力度。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强化问责监督,严格执行问责程序有关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同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行政执法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泸县民政局

                                         2017年12月25日

 

泸县民政局 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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