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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报告

来源:泸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9-12-05 17:16:46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泸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规范程序,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2019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实现行业法治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局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和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2019年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了泸县卫生健康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县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调整到政策法规股,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日常工作和统筹协调。

二、强化能力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订《泸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学法用法实施方案》, 以宪法、与卫生健康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 采取会前学法与专题学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学习12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12个。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并组织参加泸州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日常工作中,还利用网络教育资源进行行政执法培训,截至2019年11月,我局执法人员卫生监督网络培训学时数达到1316学时,人均网络培训学时数82学时,积极参加泸州市公务员网络培训,人均达50学时以上,切实提高了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组织公务员参加年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组织新进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三、严格依法行政

(一)推进决策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推进卫生健康单位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9年以来未发生被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等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被监督单位及其人员依法执业。2019年,我局共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151件,其中医疗卫生32件、放射卫生1件、饮用水卫生3件、公共场所卫生71件、传染病防治43件,职业卫生1件,消毒产品1件;简易程序116件,一般程序34件(已结案30件),罚没金额10.68万元,取缔无证行医摊点60个,严厉打击查处了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和公共卫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全县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筑起了坚实的屏障。

(三)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2019年,全面推行全过程执法记录制度,配齐行政执法记录仪,实现全过程跟踪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行政处罚信息和行政检查信息统一公开公示,按要求落实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工作,并实行执法信息互通。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和责任追究机制等。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动态调整规范审批、服务事项。清理本部门县本级(市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7项,公共服务事项11项,汇总形成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出本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优化“最多跑一次”事项流程,逐一细化制定包括事项名称、申请条件、办件时限、法律依据、材料目录等内容的办事指南,取消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5项;推行“综合审批、多证合一”制度改革,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程序,整合医疗机构相关证照,实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多证合一,整合医师相关证照,实行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证书合一。二是扎实做好审批日常工作。按时办结受理的各类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申请1312件。其中:设置、变更(注销)登记医疗机构77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延续、注销)197件;医师执业注册(变更)316件;护士执业注册(变更、延续)702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审批变更6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新办(变更)6件;放射诊疗许可(变更)8件。三是积极开展政务一体化工作。全面清理、认领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服务事项,积极探索、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流程,深入推进政务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切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实时录入一体化平台办件量875件,初步构建了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阳光政务、效能监察、互动交流于一体的新格局。

五、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19年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提案 13件,按时办复率达100%。公布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 截止2019年11月,共调查处理医疗投诉举报事件25起。

六、加强普法宣传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卫生健康相关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会同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主题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2019年组织开展“医疗卫生三下乡”、艾滋病、打击非法行医等宣传10余次。深入开展“法律八进”。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医院、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把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贯穿于卫健工作,通过图文并茂、简单易懂的形式深入乡镇、深入村社、深入群众。局机关又结合行业特点,重点开展“法律进医院”,推进各卫生单位建立健全普法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工作建设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努力争创“法律进医院”示范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顾问制度需进一步推广。泸县卫生健康系统单位多且规模不一, 有部份单位因具体原因没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需进一步推广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选聘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单位法律顾问,依法有效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有效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

(二)普法工作理念和方法需进一步创新。新形势下普法任务的新变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需要的新要求还需要进一步适应,还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宣传和经验交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三)网底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专业涉及板块多,被监管本底数大,特别是今年又新增了职业健康监管单位300余家,又未增加人员编制,工作任务繁重。目前,我县卫生计生监督体系中本应发挥主力军作用的镇卫健办因人员编制管理在镇政府,工作经费紧张,且人员老化,专业能力不足等原因,不能充分履行其职责,仍然主要依靠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辖区内日常监督检查与巡查,网底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执法工作涉及专业知识较广,特别是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对专业知识要求比较高,而今年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划转至卫生健康部门后,对基层监督人员必须实行综合卫生监督, 卫生健康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部门配合有待加强。卫生部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机制未很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有待加强。在打击非法行医、医疗“三监管”、职业健康、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监督方面需要加强相关部门间的配合。特别是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而非法行医人员流动性大,屡打不止。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医疗机构多元化监管中,部门联动及协作机制未完全建立并运转,加上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监管数据分析和结果运用推动缓慢,未充分发挥有效作用。

八、下一步打算及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增加业务培训的多样化,提升学法用法的热情,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下扎实基础,正确实施卫生健康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育权益。

       

泸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9日


泸县卫生健康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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