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东林冠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1MA62YR4Y2N):经查,你单位因位于百和镇朱巷村七组的泸县百和镇朱巷村七组砂岩矿项目在开采期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工作中存在“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问题。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生产建设单位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情形的,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泸州市水务局或者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泸县水务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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