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高志食品有限公司 “泸州高志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18万头生猪屠宰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泸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7-30 15:16: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泸州高志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18万头生猪屠宰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泸州市泸县云龙镇大水河村六社

4、建设单位:泸州高志食品有限公司

5、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用地面积为3270平方米,新建1条年屠宰加工18万头生猪生产线,配套建设待宰间、屠宰间、冲洗车间等附属设施。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

1、征求意见稿公示本网络下载链接:

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q48YXdHxh-fhZJNhBAbnA?pwd=94fp

提取码: 94fp

2、征求意见稿报告书(纸质):请以电话、书面信函或直接面谈方式咨询本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3、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通过上述网络链接获取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可通过建设单位联系电话,编制单位联系电话、邮箱等方式反馈相关意见。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及起止时间

范围:可能受到本项目实施影响的所有公众及对本项目实施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意见和建议的所有公众。

起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五、环评编制单位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泸州高志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涛,19161649443

2、编制单位名称:四川金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环工部 杨工,电话:028-85326529

邮箱: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A2-九楼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上方公众意见表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注意事项:

公众参与对象: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注意事项:在了解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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