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天蓬云牧生猪养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泸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7-02 10:18:4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泸州天蓬云牧生猪养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概况

1)项目名称:泸州天蓬云牧生猪养殖厂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石桥镇农丰、五社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占地10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配套管理用房2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生猪8000头。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泸州天蓬云牧牲畜饲养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石桥镇农丰、五社。

联系人:赵中伟

电话:19192202028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四川善道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张坝街道办事处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515713469

邮箱:568894734@qq.com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获取

①本公示的附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和建议时,鼓励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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