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依据 | 救济渠道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备注 | |
1 | 川泸交综违通[2025]5-002号 | 吊销刘发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案。 | 510521197****38091 | 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 三日内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五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 | 2025.2.14 | |
2 | 川泸县交综执罚[2025]5-001号 | 吊销王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案。 | 510521198****63134 | 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 三日内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五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 | 2025.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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