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泸州卓源运输有限公司、泸州强胜物流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由原许可机关撤销原许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的规定,我局将依法撤销泸州卓源运输有限公司、泸州强胜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附件1、2)。
公告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12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泸县交通运输局。公告期满,我局将立即撤销泸州卓源运输有限公司、泸州强胜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联系电话:0830-8181370。
附件:1.注销泸州卓源运输有限公司、泸州强胜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docx
2.注销泸州卓源运输有限公司、泸州强胜物流有限公司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明细.docx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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