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已正式委托四川添冠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面提出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泸县西部抗旱抢险救灾补水工程(里程滩灌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泸州市泸县海潮镇、潮河镇
建设内容:新建临时缆车式取水泵站1座、新建DN600内外涂塑复合螺旋钢管输水管道(取水泵房至里程滩水库)11.98km(主管)、DN200~DN350支管0.93km及附属设施,规划解决潮河镇1.2万亩农田灌溉用水。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 张宇晴
通讯地址: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333号
联系方式:18380433847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添冠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潭区枫林街2号1幢2层1单元1号
联系人: 陶先生
联系方式:18096387885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工作征求公众针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如: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公众意见表
可直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五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信函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进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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