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规定,我局对四川辉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依法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四川辉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佰捌拾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孙辉友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孙辉友
专职从业人员:王泽利 叶成友
住 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潮河镇滨河路15号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51052120230004
特此公示
泸县财政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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