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浓香源酒业有限公司改建年产1390吨酱香型、浓香型白酒窖池及配套设施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泸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8-02 19:31:5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泸州浓香源酒业有限公司改建年产1390吨酱香型、浓香型白酒窖池及配套设施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并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改建年产1390吨酱香型、浓香型白酒窖池及配套设施设备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泸州浓香源酒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泸县白酒产业园

5、总投资:380万元

6、建设内容:原有浓香型窖池460口,在460口浓香型窖池中改建酱香型窖池304口,剩下浓香型窖池156口;购置并安装燃气锅炉6蒸吨、2蒸吨、1蒸吨各1台,蒸酒甑16口,行车2台,并建设配套设施设备。技改项目完成后,达到年产浓香白酒390吨、酱香白酒1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泸州浓香源酒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大莉

联系方式:18502888889

通讯地址:泸县白酒产业园

邮编:646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四川十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881972464

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号1号楼17层1单元1706号

邮编:646000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工程设计内容,征求公众对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邮件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地址。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4).docx


改建年产1390吨酱香型、浓香型白酒窖池及配套设施设备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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