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规定,我局对四川聚豪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依法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四川聚豪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法人代表:谢文豪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韩静
专职从业人员:肖瑜书 温明录
办公场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立石镇泸渝路二段9号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51052120230003
代理记账业务范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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