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酒类污废综合处理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泸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6-15 20:29: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有关规定,对《泸县酒类污废综合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泸县酒类污废综合处理利用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15亩,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处理量1200吨/日酒类污水处理厂,其中,一期处理量600吨/日,二期处理量600吨/日,主要包含综合楼、设备用房、调节池、事故池、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沼气发电等。

(三)建设地点泸县得胜镇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泸州川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南段2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830-868998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金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4栋9楼901-905号

联系人:贺工

电话:028-85326520

mail:306152588@qq.com

四、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ldtXad_qynoj2RAa_MRXg?pwd=5ck9 ,提取码:5ck9。

我单位已在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南段2号的办公室,设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室,供周围公众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2PbO25LsT6OsgD1_qUBgA?pwd=qufa,提取码:qufa。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期限和途径

期限: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按连接提供的公参意见样表填写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泸县酒类污废综合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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