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方舱隔离点、泸州市方舱医院(泸县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信息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4-17 11:24:3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泸县方舱隔离点、泸州市方舱医院(泸县院区)建设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泸县方舱隔离点、泸州市方舱医院(泸县院区)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泸州市泸县新坪路西段

4、建设单位:泸县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5、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02015.04m2,总建筑面积40706.5m2,建设隔离房间1500个,其中隔离舱28530m2、隔离房6027.3m2、休息舱2160m2、工作舱540m2、物资舱1620m2、工作缓冲区573.3m2、门卫室132.1m2、送餐中转站37.4m2、物资中转站72m2、工作用房954.9m2、消毒室59.5m2。同时建设给排水、供配电、围墙、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泸县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古洪雨   

联系电话:15181998101
电子邮件:2871461677@qq.com

    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大道西段23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十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俊

联系电话:15881972464

电子邮件:623592357@qq.com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四段6号附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d59TQcsGCdcLthSbzubsA (提取码:qy2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泸县方舱隔离点、泸州市方舱医院(泸县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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